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2021/7/30 14: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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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关键词:PPP项目污水治理设备
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1年06月30日下午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开标、评标工作,已完成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并于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09日(5个工作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预中标结果公示,现公示期已满且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ZC53262220210005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投资39437.43万元
三、中标社会资本方
1、联合体牵头方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红卫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建工师卫生局五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062094663C
2、联合体成员方
单位名称: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金川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2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727474928K
四、基本情况
4.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6]48号)的精神与《文山州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落实《砚山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砚山县政府(下简称“政府”)决定实施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
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如下:
4.2项目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期为14年。其中,特许经营期为政府方与中选社会资本草签《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计算,运营期从各项目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之日起计算。
4.3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1)政府方经法定程序采购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与政府方授权主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设施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
(3)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
五、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锦勇(组长)、蔡汝方、马金荣、李会香、张员峰、张胜美(财务专家)、安虹泽(法律专家)。
六、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政府方谈判代表:郭 静、王 艋、宣志江、张员峰、胡志鹏、杨应贵、刘朋春、赵德财、卢定金、王华仙、张珠阳、杨正文;
社会资本方谈判代表:穆 逵、王 锐、吴清桂、高祥阳、高 旸、陈紫君、毛 旭、戴 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人: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56号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13室
联系人:王工
202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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