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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涉废矿物油环境违法案例梳理危废整治现大动作

2021/8/6 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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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危废处置环境执法
导读:经查,涉案人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手续,但在多家汽修厂收集废旧机油共2.36吨,拟转售危废处置单位,并在执法中试图逃逸。
  2021年4月至9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继续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提炼具有典型性和前瞻性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重点,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汇总了第三批10个涉废矿物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供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
 
  本文就前5个案例做简要回顾:
 
  1、非法收集废机油和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案例概述——
 
  经查,某4S店危废台账和网上登记的联单数量完全一致,但废机油实际转移量与转移联单载明数量差距较大,亦存在废机油产生量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载明的转移量不符的现象。经核实,4S店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未填制危废转移联单的废机油量合计分别为63.72吨,存在非法收集、处置废机油情形。
 
  查处情况——
 
  某4S店与某废油回收公司均被立案处罚6.68万元,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线索移送当地人民检察院。
 
  2、非法收集转移废矿物油及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案例概述——
 
  经查,涉案人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手续,但在多家汽修厂收集废旧机油共2.36吨,拟转售危废处置单位,并在执法中试图逃逸。
 
  查处情况——
 
  涉案人被行政拘留,以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予以刑事立案,由当地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
 
  3、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案例概述——
 
  经查,涉案人员与2家企业达成“借用某危废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资质装运废矿物油,并以经处置利用后的再生润滑油基础油的名义非法跨省转移”协议。截至调查时,已有400多吨运输至涉案危废单位,还有部分装车运往省外。
 
  查处情况——
 
  已有6名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跨行政区域非法倾倒废矿物油
 
  案例概述——
 
  经查,涉案人因私自建设小炼油作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被查处,小炼油作坊被清理取缔,要求委托运输人将废矿物油倾倒于废弃院落。(目前,该处倾倒的废矿物油由当地政府委托妥善处置,现场已恢复原状。)
 
  查处情况——
 
  涉案委托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非法加工红油及倾倒危险废物
 
  案例概述——
 
  联合行动组查获了作为非法炼油窝点的4辆货车,经查,涉案人员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在车内改装加设炼油设施,将从香港走私来的红油提炼脱色后转售流入市场,并将炼油产生的废渣就近填埋。
 
  查处情况——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2名涉案人员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逾期或处置不符合规定的,将追偿代履行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同时,法院审判,2名涉案人以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1人教育后释放,2名涉嫌走私人员移交当地海关缉私局处理。
 
  (详情,可至生态环境部官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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