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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配套设备采购专项招标公告

2021/8/11 14: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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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
关键词: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
导读: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包组一:全钢智能通风柜;包组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加吹扫)。
  项目概况
 
  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配套设备采购专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7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5413
 
  项目编号:DXH2021GZ092A11
 
  项目名称: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配套设备采购专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配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39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合同包2(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7,3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配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合同包2(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708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3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7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708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其它组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携带填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从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采购文件1份。
 
  (2)邮件报名:(邮箱:dxh@dxhtender.com)
 
  1)供应商登录代理机构网站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2)于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
 
  3)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河工业园支行;账号:44050147051309018101
 
  我司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⑥《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
 
  ⑦《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⑧《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4.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
 
  地  址:广州市科学大道162号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0日
 
  原标题: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配套设备采购专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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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公开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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