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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印发

2021/9/16 1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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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土壤修复设备污水处理
导读:近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徐州市 “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农户治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徐州市 “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进展
 
  2017-2018年全面完成了农用地详查,全市共完成1766个点位2397个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2018-2020年全面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包括661家重点行业企业的信息采集,其中120家高关注度地块的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完成了36个借力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全市全口径涉重企业28家,基础排放量共2745.874千克,其中第一类企业26家,基础排放量2535.874千克;第二类企业2家,基础排放量210千克。2014年-2020年,全市共关闭涉重企业16家,重点重金属削减量1084.444千克,削减比例为39.49%。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立227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单和16个重点治理清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无害化处理率100%。化肥、农药施用量比2015年分别削减5%和15%。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5%,农膜回收率90%,秸秆综合利用率96%。
 
  “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远低于实际需求,资金缺口大,整治资金投入渠道单一,主要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其他资金参与相对较少。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形势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农用地分类和安全利用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准入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及信息共享机制需规范健全。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市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明显滞后,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有待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在统筹推进、信息共享、考核督导等方面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待加强。
 
  “十四五”期间,土壤、地下水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战略机遇。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为土壤、地下水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释放政策红利、制度红利。
 
  到2035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任务异常艰巨。土壤、地下水与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特别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治理资金不足、投融资能力较低、群众参与不够和投入渠道单一等问题突出。
 
  目标
 
  到2025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主要任务
 
  一、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到2025年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当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至少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并落实,并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2021年起,在土地出让以及房地产出售等环节,土地使用权人应公开地块原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治理和修复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房地产出售环节污染土壤防治公示情况检查。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项目施工过程信息公开。
 
  二、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2023年底前,完成一批以工业集聚区(以化工产业为主导)和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强化地下水污染源源头预防。
 
  到2025年,完成一批重点区域工业集聚区(以化工产业为主导)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控制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根据渗漏检测层渗漏量、地下水监测等结果,发现地下水污染的,应采取管控措施。
 
  三、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十四五”期间,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年递增5%。2021年底,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到2025年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农户治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到2025年,全市化肥施用强度比2020年降低3%。合理降低农药施用量。推进健康栽培,强化生态控害,推广“四诱”技术、生物防治技术等绿色防控技术及产品。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十四五”期间,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完成1轮土壤及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建设。
 
  开展土壤污染累积变化趋势及预测预警方法研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生态保护、战略与政策等研究。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和管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探索污染土壤“修复工厂”模式,建设污染土壤资源化利用中心。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经济政策
 
  三、强化监督考核
 
  四、加强联动监管
 
  五、加大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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