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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大气复合污染观测移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9/22 1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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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词:污染观测移动车废气治理环保项目
导读: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年09月16日发布漯河市大气复合污染观测移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正文如下。
  漯河市大气复合污染观测移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大气复合污染观测移动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1-157
 
  2、项目名称:漯河市大气复合污染观测移动车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610,000.00元
 
  最高限价:1361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需求:大气复合污染移动监测车设备系统一套
 
  5.2采购内容:颗粒物源解析系统(进口产品)、臭氧光化学观测系统、辅助设施、数据分析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17日 至 2021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收取方式:由中标投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6.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参照发改价格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漯财购【2018】16号文,向中标单位收取本次招标代理费:117050.00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漯河市泰山路北段
 
  联系人:牛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良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工商联大厦5楼
 
  联系人:李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原标题:漯河市大气复合污染观测移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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