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守好绿水青山,筑牢“幸福靠山”,绘就“最美窗口”生态画卷!
- 2021/9/29 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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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苏州生态环境 孙健
-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环保措施
生态环境美,无疑是“强富美高”新江苏最好的底色。近年来,苏州自觉践行“两山理念”,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进展,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十三五”以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17.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43%,空气质量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提高28个百分点,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首次突破90%,河流断面优Ⅲ比例首次达100%,长江干流苏州段水质达到Ⅱ类以上。苏州,正在用实干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新动能。
借力“大数据+”、成立专家库 政企携手合作打开治理新通道
今年6月份开始,苏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与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开展合作,挖掘疑似低压“散乱污”用户。7月下旬,苏州供电公司通过电力大数据,快速、精准锁定吴江区黎里镇5户“散乱污”疑似户,初步筛选出2户;核查发现常熟市辛庄镇8户疑似异常“散乱污”用户。“我们一直在思考有什么技术手段能在第一时间捕捉到疑似‘散乱污’企业(作坊)的踪影?思来想去,最终想到了找电力大数据来帮忙。”苏州市攻坚办专职副主任蒋勐介绍说。
自2017年起,苏州市率先在全省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经过两年三轮的专项整治,累计整治5.35万家,其中整治提升2.01万家、依法关停3.34万家,腾出了发展空间7.8万亩。
2019年10月,苏州市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签订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依托此次战略合作,苏州建立了全行业60余位国内顶级专家的战略合作专家库,全方位科学指导治气工作。
“近年来,我们双方深入合作研究,充分利用了卫星遥感解译、污染气团来源模拟、潜在源区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这些创新举措在全国都属于领先水平,可以说是打通了环境治理的新通道。”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宁淼说,苏州探索出了许多创新做法,包括推进实施高精度清单编制、大气污染源解析、重点工业企业减排、移动源污染整治和潜力分析、VOCs治理评估、餐饮等面源治理指导、驻点跟踪服务、差异化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管控技术服务、工程项目核查等多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项目。
开启“一体化联保共治”新模式 多部门协同发力织密联防联控网
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首先要推动污染防治体系的建成,联防联控机制是建成体系的重中之重。去年9月,苏州市攻坚办会同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组织召开管线单位施工扬尘管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住建部门扬尘管控相关文件精神,并对管线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苏州市多部门联防联控加强扬尘防治执法督查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同时,苏州市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定期开展柴油货车联合路检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共开展联合路检151次,抽测柴油货车3082辆;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定期对物流园区、运输企业、货物集散地等开展监督抽测,全年共开展入户抽测85次,检测柴油车1058辆。
苏州正积极融入长三角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目前,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善县三地正实现联防联控“一盘棋”:
编制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治气重点工程,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年度项目治理评估、方案审核和成效验收机制,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
落实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针对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协同推进执法监管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长三角区域内省市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实现共享。
“点位长、总河长、联合河长”齐出手 攻坚治理更“深入”百姓生活更美好
今年6月,苏州市委、市政府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重点对“消劣争优”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行动发起动员。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相城区、高新区相继发布今年1号“总河长令”,全面打响“消劣争优”攻坚战,确保全面“除黑、消劣、争优”三步走,加快河湖生态环境修复。
今年7月,苏州市乡镇(街道)气环境直通机制全面建成运行,以相城区为例,夏季攻坚以来,由相城区各点位长牵头,围绕相城新增国控站点周边重点区域涉及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的企业,重点检查其废气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废气治理设施相关次生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以及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
近日,昆山市周市镇、太仓市双凤镇、常熟市支塘镇“三地共建”,三地协商一致,联合签约并制定《联合河长制工作制度协议》。截至目前,苏州各地已全域共建联合机制,全市451条跨县交界河湖全部建立联合河长制。
太仓市、昆山市、苏州高新区还探索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长们充分发挥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中沟通协作的优势,建立了“调解协议+专家论证+见证”的诉中修复模式,在审理案件的同时推进环境修复工程。作为“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参与者、亲历者,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表示,下一步将针对苏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与河长办每年共同研究选取至少一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研究解决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形成司法、执法合力,守护古城水脉,呵护苏州人的“乡愁”。
接下来,苏州将继续开拓创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造“强富美高”新江苏的苏州样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守好绿水青山,筑牢“幸福靠山”,绘就“最美窗口”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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