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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021/10/18 8: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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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亳州市局办公室
关键词:废气处理大气污染防治
导读:截至2021年10月13日,安徽省亳州市臭氧浓度为15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优良天数比例81.7%,同比提高11.4个百分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为有效遏制臭氧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亳州市持续加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截至2021年10月13日,亳州市臭氧浓度为15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优良天数比例81.7%,同比提高11.4个百分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强化工作部署。制定了《亳州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持突出重点、源头防控、分类施治、全面推进,紧盯重点行业稳定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目标,在完成达标治理工作基础上,深化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提升工艺装备和污染防治水平,提高监测监控能力,通过规范管理、建立VOCs排放控制长效机制,削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加快工业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实施重点源VOCs治理,完成100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等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一厂一策”方案编制,明确全过程减排要求;禁止新建生产、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中药制药提取行业VOCs排放治理,完成18家中药提取企业排空废气的治理。
 
  严格控制油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加强加油站的监管,每半年开展一次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的检查检测;制定夏季错峰加油价格优惠错峰加油,积极引导消费者避开高温时段加油;引导加油站和油罐车夏季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日照强烈天气条件下暂停卸油。
 
  开展生活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强化餐饮行业VOCs整治,组织开展餐饮单位专项排查,对油烟净化设施老化、治理效率低的限期治理,完善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监管制度,落实“掩门经营”要求;市区重点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强化实时监管。加强汽车维修行业VOCs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对治污设施损坏、运行维护不及时、治理效率低下的企业,督促及时整改;引导汽车维修企业5-9月份避开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日照强烈天气条件下喷漆,减少高温时段VOCs排放。
 
  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积极倡导和推动绿色装修,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的建筑涂料,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维修和装修工程全部采用水性建筑涂料,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建筑墙体涂料粉刷工地必须配备密闭的胶粘剂和建筑涂料存储调配车间,且密闭保存。5-9月份,户外工程作业涉及喷涂、油漆等有VOCs排放工序的,实施错峰施工,引导避开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日照强烈天气条件下作业。
 
  深化“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开展涉VOCs“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凡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或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不能达标排放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实施关停取缔。
 
  原标题:亳州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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