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22年1月实施
- 2021/10/20 14:48:10
- 21168
-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关键词:污染排放污水处理
2021年10月11日,浙江发布《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即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各有关污水排放设施应当符合对应标准、规定,还规定了集中处理设施应当满足的相关监测要求。
《标准》施行后,各部门根据部署,逐步改善辖区水质,保护重点敏感水域水质,组织实施各项提质改造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如下:
原标题: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