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10/25 9: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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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污水治理污水泵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21〕21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治理短板,高水平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等有关要求,围绕苏州市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消劣争优”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行动的动员令》(2021年第1号)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实施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理顺管理体制,转变治理模式,强化城乡统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以综合提升水环境质量为重点,高质量推进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逐步实现河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目标,为水城苏州增添底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到2023年,深入开展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厂网河湖一体化管理,打造污水统筹治理体系。以“全覆盖、全收集、全输送、全处理”为目标,构建“源头管控到位、厂网衔接配套、管网养护精细、污水处理优质、污泥处置安全”的污水治理新格局。基本消除城镇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和污水管网空白区,建立能力匹配的污水处理系统,打造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的样板区。着力改善城市水环境,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劣Ⅴ类水体,打造一批清水精品河道。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治理综合水平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
三、重点任务
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破解制约瓶颈;推进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消除薄弱环节;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打造清水精品河道,提高民生体验;增强建设养护管理质效,做好长治保障。实施精准攻坚,高水平推进污水治理工作,城市建成区和江南水乡古镇古镇区75%以上面积、乡镇建成区65%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完成627个,1227.68平方公里,优先实施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的达标建设。
(一)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1.提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聚焦处理能力提升,在现状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要求,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适度超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4万吨/天。进一步提高输送管网效能,城市和乡镇污水厂进水CODcr、BOD5浓度分别大于280、110毫克/升和230毫克/升、85毫克/升。对进水浓度不达标的城镇污水厂,实施“一厂一策”系统整治。靠近居民区和环境敏感区的污水厂全面完成除臭治理,鼓励建设高标准环境友好型污水处理厂。
2.提升污水管网覆盖水平。聚焦收集能力提升,以城(镇)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街道、乡镇工业集中区和主要交通道路沿线为重点,列出污水管网空白区、空白点清单。进一步优化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布局,扩大覆盖范围,织密收集管网,建设主管网394公里,基本消除管网空白区,增强污水收集输送能力。加强临时性、应急性末端截流区域雨污分流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劣Ⅴ类水体整治等着力推进更高标准雨污分流。加强污水管网检测修复,至2022年底,基本完成城镇建成区排水管网检测,建成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有计划分片区组织实施管网改造与修复,切实提高污水收集效率。
3.加强污水泵站标准化建设。聚焦转输能力提升,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标准统一、经济合理”的要求,推进污水泵站(井)标准化建设和智慧化运行。新建污水泵站高标准建设,现状污水泵站通过排查评估,分类实施增容改造或提标改造,新建、改造污水泵站152座。统一污水泵站关键设备设施选型和配置标准,实施双回路电源改造或配备备用动力设施,完善基础功能,增强通用性、互备性,在关键节点泵站增设水质、水量监测设施,统筹推进供水、排水分区计量,加强水量平衡分析,助力污水应收尽收。
4.增强污水系统应急处置能力。聚焦系统韧性提升,充分考虑进厂水量波动、极端低温、单池检修、污水管网和处理系统事故应急等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带来的冲击,积极推进污水收集片区间厂厂间及跨区域互联互通管道建设,打破行政壁垒,加强互联互通管道系统的市域统筹,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建设污水互联互通管网82.3公里。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等设施有效应对超负荷、极低温、失电、施工意外、气象灾害等因素的工程性和管理性措施,完善运行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严禁减量运行,做好相关培训、演练、考核、监督和评估,提升抗风险能力。
5.加强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聚焦污泥安全处置,统筹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城市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管网清疏污泥处置设施,新建改造设施7座,新增处理处置能力320吨/天,逐步完善污泥处理处置市域互为保障体系。建立污泥转运和处理处置全过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污泥运输车船全部安装GPS动态跟踪仪器,对污泥的运输实施网上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6.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聚焦农污全面处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原则上采用接管方式,对862个未治理自然村开展污水治理,力争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评估已建设施,对退化和落后设施改造提升,对太湖、阳澄湖一二级保护区、重点国省考断面关联村庄的独立设施,不能达到出水水质要求的,优先采用接管方式改造提升。落实县、区级统一运维,强化长效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日常考核和监管,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二)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
7.消除污水直排和混排口。进一步摸排农贸市场、小餐饮、夜排档、农家乐、理发店、洗浴、汽修洗车、洗衣店、小诊所等“小散乱”排水户和在建工地、垃圾中转站的排水水量、水质、预处理设施和接管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及时整治,并按要求分类办理排水许可或污水接纳手续。推进城镇建成区非雨出流排口、入河排污口、暗涵内排口、沿河截流管道等排查,科学消除雨污管道错混接和污水直排口,有效管控合流制系统雨天溢流污染,消除污水入河源头。
8.整治阳台和单位内部排水。进一步排查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和单位内部雨污水管网错混接和总排口接管等情况,摸清雨污水去向,查明问题,落实责任,实施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实施阳台污水收集处理,新建小区阳台设置独立污水收集管道,老旧小区阳台污水采取雨污分流改造或截流措施。加强对一楼或地下车库等排放的生活污水进行接纳处理,对老旧小区不规范接驳进行整治,并研究落实管控机制,防止居民将外移污水立管接入雨水管网。
9.规范工业企业排水。加快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业园区逐步配套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的、按规定自行处理直接排放的废水和尾水不得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已经接入的限期退出;允许接入的,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加强对纳管企业的水质、水量监测,督促企业在市政管道接驳处设置检查井,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流量控制设施。开展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的雨污分流改造,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错混接等问题。
(三)实施城市水环境改善工程。
10.消灭劣Ⅴ类水体。落实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消劣争优”攻坚行动要求,进一步排查城市建成区水体,对已排查出的170条劣Ⅴ类水体,要进一步摸清污染状况、污染来源,按照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污水全处理的标准,加强控源截污,优先开展关联排水区达标建设,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
11.加强生态尾水利用。充分利用高压走廊、高速走廊和经过生态改造的支河,断头浜等,因地制宜推进尾水生态湿地建设,提高尾水安全性。利用河道改造功能湿地的,加强选址论证,确保河道防洪排涝安全。充分利用高质量生态湿地尾水,作为河道生态补水,实现尾水资源化利用,新增尾水生态湿地10处。
12.打造清水精品河道。每个地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片区或河道,高标准打造排水达标区,建设零直排样板区或零直排河道,针对性补充生态修复措施,有条件的引入污水厂高品质尾水或进行补充水源预处理,并对河岸环境开展优化整理,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精品河道,提高污水治理的显示度和群众获得感,将污水治理成果转化为高品质环境公共产品。
(四)实施建设管护质效提升工程。
13.提升设施质量管控水平。高质量实施污水处理厂、管网、泵站、湿地、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工程建设,规范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严把材料和施工质量关。鼓励建立管材、设备等合格供应商名录,优化管材质量抽检措施,加强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严格开展管道验收前的闭水试验和CCTV检测,构建建设项目可追溯、可追责的质量管控体系,全面提升排水设施建设质量。
14.提升设施养护管理效能。完善排水GIS系统,管网巡查、检测、修复、养护等信息及时录入GIS系统,充分发挥GIS系统在管护方面的作用。建立定期检测机制,污水管网5~10年开展一次结构性检查,1~2年开展一次功能性检查,对检测发现的问题,按计划开展修复。实行污水管网低水位运行和“厂站网河”一体化运行,减少污水外溢和外渗。制定市政管网、小区、单位庭院、农污设施等养护标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养护,提高机械化养护水平,建立完善的养护质量考核机制。
15.提升排水信息管理水平。推进苏州排水智能化试点建设,加强与苏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融合力度,实现资源共享。建设排水感知系统,完善排水感知网络,建成覆盖厂站网河和农污设施的在线监测系统和联调联控系统。完善智慧排水应用系统,把信息化技术与业务工作流程相融合,加强排水系统水量、水质、运行状况等在线监管,开展线上巡查、考核,提高工作效率。探索监测预警、智能分析、集中调度等运用,形成智能化综合平台,实现厂站网河一体化调度、城市排水防涝预警调度,提升智能化管理调度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各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责任主体,应强化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协同推进方案实施。各级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属地责任,实行任务网格化包干、工作区块化管理,各地应制定分年度任务计划,发挥河长制作用,扎实推进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作。
(二)理顺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为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集约利用资源,摈弃重建设轻管理、重工厂轻管网的观念,在全市推进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彻底解决污水管网存在的管理主体复杂、标准不一、多头管理和无人管理等问题,构建责任明确、边界清晰、监管严格、运转高效的排水管理体制。着力规划引领协同,推进建设和管理运行全过程监管,发挥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效能,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执行有力的管理新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撑。计划总投资133.44亿元。要加强财政支持和保障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对重点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改善项目的资金支持。按照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优质优价原则,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泵站)和尾水湿地运营服务费核拨办法,充分保障设施稳定运行。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与财政补贴资金支付运营服务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督考核。生态环境、水务、城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污水直排、借道排放等行为的执法和打击;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网格员要加强对排水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超标超量超许可排入污水管网等违法排水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制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理规范,推进第三方认证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开展分类考核,对污水处理、管网运行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等进行严格考核,按质付费,奖优惩劣。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培育和使用好第三方监管力量。
附件:1.苏州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汇总表
2.各市、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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