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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1/11/18 1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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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
关键词: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治理
导读:11月17日,广东梅州市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污水处理)PPP项目开启资格预审。项目预算超7.8亿,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污水处理)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1-02307
 
  项目编号:0809-2140MZD34131
 
  项目名称: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污水处理)PPP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786,055,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污水处理)PPP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86,055,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污水处理)PPP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建设(污水处理)PPP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已按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梅州市梅县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国有企业不得单独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即满足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邀请1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12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三乡村丽都东路尚品观邸3、5号楼三层16号(纯然创业园三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2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资格预审公告的“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的内容更正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法邀请“梅州市梅县区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地  址:许工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涛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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