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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印发

2021/11/22 14: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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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绿色生产清洁能源
导读: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
 
  《方案》为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将集中力量实现碳排放重点行业领域率先突破,努力推动淄博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走在前列。
 
  《方案》明确,淄博市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幅度均完成省定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10%以上。
 
  产业领域,绿色低碳为特征的新经济规模力争达到2000亿元。
 
  能源领域,天然气利用量达到30亿立方米,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绿电入淄的规模达到40亿千瓦时;新型储能容量达到100万千瓦。
 
  建筑领域,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500万平方米;供热结构实现明显改善,采用空气能等新型清洁取暖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工业余热供热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
 
  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公务和专用车领域占比达到80%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达到1000辆;新建各类充换电站3000余座,各类充电桩4万个以上,新改建综合能源港100座。
 
  《方案》还指出,淄博市为实现以上目标,将积极推广应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培育零碳和负碳产业,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光伏、氢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实现从油驱动向电(氢)驱动转变等。
 
  《方案》强调,淄博市减碳降碳十大行动为: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行动——
 
  全面落实“五个优化”,推动工业绿色化改造提升;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替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产业体系。到2025年,热电、石化、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减碳降碳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工业副产气回收利用等能效提升工程,3年内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化、低碳化和智能化改造全覆盖;建设50家以上国家、省、市级绿色工厂。
 
  实施光伏发电规模推进行动——
 
  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集中式复合光伏发电,创新开发合作模式,提升并网消纳能力,显著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到2025年,全市各类光伏项目新增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以上。
 
  围绕“城、园、村”三域,整体推进试点任务,其中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和农村居民屋顶4类建筑按总面积安装光伏的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30%、20%;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70万千瓦左右,建成5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实施天然气替代推广行动——
 
  扩大天然气在民生、工业、发电、交通等领域的利用,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到2025年,天然气利用量力争达到30亿立方米、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新替代燃煤约170万吨。
 
  到2025年,力争全市燃气热电联产机组装机容量达到80万千瓦以上;组织燃煤电厂开展“煤改气”试点项目建设。
 
  实施绿色建筑节能行动——
 
  组织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绿色化、供暖方式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加大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供暖模式推广应用,推进建筑领域减碳降碳。力争2025年,全市采用新型清洁取暖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
 
  实施工业余热再利用行动——
 
  推进全市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大力发展中低温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加快推进工业余热利用,扩大工业余热供热面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新增工业余热供热面积2500万平方米。
 
  到2025年,各区县至少各建设1处、全市共建设15处工业余热示范工程;2025年,工业余热输送效率提高到95%左右。
 
  实施氢能应用示范行动——
 
  抓住氢能产业发展契机,深挖我市氢能资源禀赋,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完善基础设施,拓展应用场景,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打造氢能利用示范城市。
 
  到2025年,全市公交车、城市配送车、工程车等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达到1000辆;大型新能源发电项目必须配备10%以上的制氢或储能能力;全市建成或改造综合能源港100座。
 
  实施交通运输降碳行动——
 
  深入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综合交通体系;加强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治理。力争到2025年,全市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10%;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公务和专用车领域占比达到80%以上。
 
  实施碳捕集利用和储能建设示范行动——
 
  加强与国内外高端专业机构合作,积极推广应用碳捕集利用新技术,策划实施一批碳捕集利用封存项目。围绕可再生能源消纳、发展分布式电力和微网、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等领域,推广应用新型储能模式,提升能源生产消费开放共享能力。到2025年,争取新型储能容量达到100万千瓦。
 
  实施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领行动——
 
  倡导全民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结合的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到2025年,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较2020年下降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到2022年,全市遴选建成100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处理全覆盖。
 
  实施新能源产业促进行动——
 
  积极抢抓“双碳”机遇,推动减碳降碳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创新研发与示范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光伏、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实现减碳降碳与新兴产业发展双赢。
 
  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20万辆/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打造成为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基地;光伏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建设成为全省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
 
  原标题: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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