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 2021/11/23 13:01:27
- 17605
-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关键词:扬尘防治大气污染防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防治决策部署,落实《四川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住建领域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我厅制定了《2021-2022秋冬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6日
2021-2022年秋冬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巩固城市扬尘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控,全力做好2021-2022年秋冬季(2021年11月-2022年3月)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防控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差异管理”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2021-2022年秋冬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管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全面落实“六必须六不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方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保证现场扬尘防治制度、责任、方案、配套措施、人员到位。施工过程必须做好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不得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建筑工程机械,严禁违规使用劣质柴油等不合格油品。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内原则上不新增土石方开挖、房屋拆迁等作业,民生工程、重大工程等确需增加作业的,要报地方主管部门备案。各类市政道路等线性工程要尽量避免开展扬尘排放突出的工序,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各地要持续加大在建项目接入四川省建筑施工扬尘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力度,加快完善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视频巡查、巡检,进一步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提高监管能效。
(二)严管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各地要在重点地段采取设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等方式,严查运输易飘洒建材、建渣车辆抛洒滴漏。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城市主干道、外环路、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加大、加密特殊时段作业频次,加强夜间运输建材、建渣车辆上路管控。排查扬尘路段,重治理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外环路段等长期疏于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道路。优化环卫作业方式,针对秋冬季落叶增多的情况,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频次,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科学预判冬季冰冻极端天气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清洗车、吸扫车、雾炮车作业频次,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确保城市安全。对各类破损道路路面实施修补修复,防止淤积造成路面污染。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强化城乡结合部道路和出入城区重要道路清扫保洁。依法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管建筑垃圾消纳场扬尘污染。合理规划、管理消纳场地,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建筑垃圾消纳场扬尘污染防治,场区地面必须硬化,配备冲洗、清扫人员和设备,确保场区整洁,不得带泥出场。场区四周应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挡,综合采取防尘遮盖、自动喷淋装置、全封闭车间、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垃圾、破碎筛分等生产过程中不起尘。禁止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现场焚烧垃圾、塑料和露天熔融沥青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
(四)加强城市绿化养护扬尘治理。加强城市裸露土地排查,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责任单位,落实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城市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和绿化,绿化或栽植行道树短时间内不能栽植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余土及其他物料、垃圾应于当天清运完,当天不能清运的,应当进行覆盖,行道树穴裸露地应当进行绿化处理或透水铺装。城市建成区内的渣土堆、需在建筑工地内存放3个月以上的土堆纳入绿化范围,采取绿化措施防尘。
(五)加强其他城市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强临街铺面装饰装修及建筑垃圾运输扬尘管控,细化、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联合生态环保等部门严控城区露天熏制腊肉,集中规划布点,加强宣传和引导,防止腌腊制品熏制污染大气环境。
三、强化应急联防
(一)各地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逗硬重污染天气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原则上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物拆除,加强喷淋清扫,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对涉及民生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工程等建筑施工可由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会商采取差异化管控。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生态环境、经信、公安交警、交通、气象等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检查、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城管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做好与住建等部门在城市扬尘防治方面行政处罚的对接协调工作,确保行动一致、处罚到位、记录在案。
四、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领导带队督导机制,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及时通报曝光。我厅将结合“住建安全在行动”继续加大对各地扬尘防治工作暗访督导,并公开曝光。
(二)强化统筹调度。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2021-2022年秋冬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进度。我厅也将加强调度,每月通报各地攻坚战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滞后、问题突出的,将适时开展预警提醒和约谈。
原标题: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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