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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加快实现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2021/11/25 15: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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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键词:节能降碳绿色生产
导读:近日,《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印发,明确辽宁省下一步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的具体措施。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下称《措施》),明确总体要求以及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具体要求。
 
  生产体系——
 
  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支持冶金、石化、建材、电力等高耗能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运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及工艺。进一步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工业园区。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5%,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
 
  健全清洁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菱镁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存在“双超”“双有”问题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到2025年,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完善“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改措施。分类分批次采取依法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异地转移。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坚持全覆盖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
 
  加快种养殖业绿色发展进程。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建设一批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和规范化种植基地。充分利用浅海滩涂资源发展重点优势特色种类生态养殖,发挥贝类养殖的碳汇功能。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实现重点服务行业绿色升级。遴选绿色数据中心,以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为重点,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减少公共机构、大中型企业以及医疗卫生行业等耗材使用并实施无纸化替代方案。
 
  补齐绿色环保产业短板。推广非电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有机废气治理以及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技术与装备,鼓励研发推广污水处理回用、土壤治理修复、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与新型装备。建设环保装备产业园区和环保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园区聘请“环保管家”“能源管家”,推广节能环保服务。到2025年,环保技术装备供给能力大幅增长,环保服务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优势,加快印尼镍铁综合产业园、印度特变电工绿色能源产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辽沈工业园等建设。
 
  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利用鞍钢、本钢、凌钢等余热资源为附近工业园区提供供热服务,替代燃煤锅炉项目,实现余能循环再利用。
 
  提高供应链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和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
 
  流通体系——
 
  对标绿色物流先进方向。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鼓励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废旧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回收处理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到2025年,实现省域内废旧家电拆解能力与产生量基本匹配。
 
  消费体系——
 
  加大绿色产品消费引导力度。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管理,对存在虚假标注效能标识、环境标识、有害物标识等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按规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持续开展海滩垃圾治理行动。继续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提升学校资源配置与使用能效。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因地制宜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优先发展风电、光伏、核电,着力扩大天然气利用,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探索海洋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集成系统,支持大连建设氢燃料发动机生产基地和燃料电池应用示范区,推进沈阳、鞍山、朝阳等氢能装备产业集聚区建设。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推动应用试验示范。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风电光伏装机力争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新增核电装机224万千瓦。到203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50%。
 
  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定期核查监管机制。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抚顺西露天矿、阜新海州露天矿等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继续做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老旧危房改造,实施美丽乡村提升行动,建设1000个美丽宜居村。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在重金属污染集中连片区域,指导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区。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到2025年,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2.5%。(详见附件)
 
  原标题: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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