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扎实推进非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 2021/12/8 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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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关键词:环境信用评价绿色发展
近日,宿州市完成2020年度非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该年度评定结果显示,参与2020年度信用评价的企业23家,其中诚信企业3家、良好企业20家。
细化工作方案,科学评定等级
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作为“信用宿州”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环境行为约束机制的重要举措,结合辖区内企业类型,制定信用评价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细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大类近21项评价指标,采取企业自查自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初核,市级生态环境复核、公示、核查、审定后进行系统评定,并依据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等级划分。截至目前,纳入市级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23家,无警示或不良企业。
强化结果运用,构建惩戒机制
积极探索企业环境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在环保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成果。对环境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落实政策惠益;对失信主体强化约束和惩戒,从严审查环保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监察执法频次,从严审批或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形成了常态化管理机制。
强化正面导向,助力绿色发展
环保、发改、财政、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托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成果,实现环境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并将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转化为企业绿色发展工作导向,帮助企业就资金问题、环境容量问题、治理技术升级等开展补缺补差,整改优化,持续激励企业改进环境保护措施,扶持企业绿色发展。近年来,多部门通过信用评价渠道,帮助企业落实政策扶持资金达2.8亿元。
聚焦突出问题,强化专项治理
2家2019年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为不良企业;2019年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中有4家为环境诚信企业,15家环境良好企业,6家本年度纳入省级评价初评阶段。对不良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纳入“双随机一抽查”,严格落实整改,指导帮助开展信用恢复,按月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原标题:宿州市扎实推进非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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