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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印发

2021/12/22 15: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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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VOCs前沿 ACEF
关键词:土壤监测仪土壤修复设备
导读:全国团体标准《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T/ACEF 027—2021)经中华环保联合会批准于2021年12月15日正式发布,自2021年12月15日起实施,批准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发布。
  标准发布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依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全国团体标准《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T/ACEF 027—2021)经中华环保联合会批准于2021年12月15日正式发布,自2021年12月15日起实施,批准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发布。

 

  该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主编,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副主编,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精英环保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编制。据了解,该标准的编制依据是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农药行业场地异味清除材料与控制技术”(2019YFC1806100)的考核指标要求。
 
  编制背景与需求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与修复是近些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当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难题。工业泄漏和溢出、原材料随意处置等行为导致大量有机物释放到土壤环境,其中大部分污染物是有毒的、致突变的。为此,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推进有机污染土壤修复工作,确保有效控制土壤污染。然而,在土壤修复过程中,由于部分具有气味性质的有机污染物透过土壤挥发到空气中,导致场地频繁出现异味污染问题,周边居民投诉率不断攀升,对居民的日常生活、人体健康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危害。充分了解土壤污染物、切实掌握土壤修复过程释放的异味物质是解决土壤异味污染问题的重要环节之一。然而,此前针对场地异味污染的识别技术尚未有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出台。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拥有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恶臭重点实验室”),是专门从事恶臭污染控制研究的部级重点实验室,近年来承担《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93)修订、《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橡胶制品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气体在线监测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等多项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努力构建并不断完善我国恶臭污染控制标准体系。2020年恶臭重点实验室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农药行业场地异味清除材料与控制”之课题1“农药行业场地异味物质识别及衰减和释放机制研究”,依托此项目,对我国农药行业生产工艺与相关污染物以及农药场地异味物质进行了系统调研和深入分析,建立了农药行业场地异味物质识别和筛查方法,构建了农药场地异味物质组成清单,这些成果为本标准的编制奠定了扎实的前期基础。

 

  据该项团体标准主编李伟芳介绍,《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T/ACEF 027—2021)对农药等污染地块异味物质识别的技术要求做了全面规定。在借鉴国内外异味物质筛选识别及气味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农药污染地块的特性,形成了完整的土壤异味污染物识别技术方法体系。提出异味物质识别的工作程序、现场气味强度等级评定方法、潜在异味物质识别方法和优控异味物质筛选方法,明确土壤异味点位的判断依据。国际上目前尚无量化评估污染土壤异味的方法,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弥补现有土壤管控污染物存在的空白,为国内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工作提供相关依据。
 
  本文件规定了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药及农药中间体生产行业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其他有机物污染地块可参考本技术指南。
  
  供稿:中华环保联合会
 
  原标题:弥补行业空白!《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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