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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2021/12/23 15: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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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
导读: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国将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范围,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5.26万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0.98万家,对268万家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固定污染源进行排污登记,实现排污许可一网打尽、环境监管一目了然。
  2021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将召开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介绍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和过程管控, 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
 
  央视总台记者:我的问题关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请问生态环境部落实这个条例,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全国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的进展情况怎么样呢?谢谢。
 
  刘志全: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今年发布实施后,我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举办全国宣传贯彻《条例》视频会,黄润秋部长出席并讲话。组织在经济日报上刊登黄润秋部长署名文章《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部和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如建立抖音账号,制作短视频,开展直播培训等。出台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任务分工方案》。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去年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9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今年我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印发了有关通知,明确明年正式启动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推动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将工业噪声、海洋工程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全要素“一证式”管理。推动构建排污许可核心制度,组织54个地区开展新一批排污许可试点,实现排污许可与环评、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衔接融合。优化排污许可证内容,实现排污许可一张证、污染源监管一张图。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组织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双百”检查任务,共督促30.46万家排污单位提交2020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由27%提高至99.4%,完成14.42万张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和5.97万份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生态环境部本级通过现场调研监督帮扶和非现场信息化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了4980家单位排污许可质量和排污许可要求不落实的问题,目前正在督促整改。公开曝光了第一批7起无证排污、超浓度排污等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全国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的企业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进行通报,有效震慑排污许可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国将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范围,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5.26万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0.98万家,对268万家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固定污染源进行排污登记,实现排污许可一网打尽、环境监管一目了然。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一是以提升许可证质量为首要任务,落实好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持续做好排污许可新增污染源发证登记工作。二是推动好“一体两翼”,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实施“三监联动”。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
 
  原标题: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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