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收益实现连续三年递增
- 2021/12/30 9: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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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关键词:生态补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水质监测
芜湖市繁昌区自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以来,不断强化各项举措,全力推进生态补偿工作机制,全区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生态补偿资金实现了由零获益到获益转折性提升。2019年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75万元、2020年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00万元。2021年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被纳入民生工程,截至目前获得生态补偿资金525万元。生态补偿收益实现了连续三年递增。
高位部署,精准奖补。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8]25号),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环水〔2020〕61号),全区共设置了3个生态补偿断面,主要是黄浒河荻港段、峨溪河叶家渡口、漳河马港斗门断面,其中属于国控断面黄浒河荻港段执行水质III类标准;马港斗门,执行水质II类标准;叶家渡口属于市控断面,执行水质III类标准,基本涵盖了五镇一园区。建立了以县区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对生态补偿断面监测一次,核算各生态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联合市财政局每月向繁昌区人民政府、区分局通报断面生态补偿资金情况。市财政局加大资金调配,保障生态补偿资金及时清算支付。
流域协同,共保联治。为确保全区境内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向好,繁昌区按照上级要求对黄浒河、峨溪河、漳河流域水环境按时调度进展情况;同时对界河持续实施跨界联合监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措施,持续开展生态补偿断面水质污染跟踪监测,及时会商反馈整改和督办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水质改善的工作格局。
全面调查,摸清家底。开展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全区入河排污口底数,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化管理清单,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改“一口一策”,健全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台账资料,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及常态化监测机制。积极谋划河流生态环境调查工作,逐步开展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数据监测调查,掌握生态环境状况,构建繁昌区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为繁昌区开展“十四五”水生态环境规划提供管理技术支撑。
科学治污,精准施策。市县投入约2000多万元,建成运行了5个市级水质监测自动站和9个县级水质自动站建成市级地表水监控预警平台与已建水质自动监测站联网运行实时监控全区地表水水质,每日数据与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实现共享。
定期巡查,借助无人机、高点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为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制定并实施了《繁昌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全区水环境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从河道内源治理、污水收集处理、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大治理力度,着力解决流域内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按月开展补偿断面监测工作,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每月计算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区财政局通过年终结算、直接收缴或支付等方式,对断面负责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的转移支付工作。
原标题:芜湖市繁昌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收益实现连续三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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