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22/1/1 8:49:04
- 31359
-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废气处理
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巩固并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加快推进美丽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2年1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陶雁斌 许技科 020-83629747,020-87532485;邮箱:taoyanbin@gdee.gd.gov.cn。
附件: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30日
《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提要
一、工作目标
经过5年努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全省空气质量继续领跑全国。
到2025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 达标率)达到95%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 22 微克/立方米以下,O3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以 O3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有所减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广州和佛山市二氧化氮(NO2)年均值控制在 30 微克/立方米以下。
到 2025 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控“两高”行业,实施产业绿色转型提升行动。严禁在经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以建材、化工、石化、有色、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2025 年底前,珠三角地区以及清远、潮州市每个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绿岛”项目。
(二)改善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清洁化替代行动。到 2025 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非化石能源装机(含西电)比重达到 50%左右;在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前提下,力争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1.63 亿吨内。
(三)调整交通结构,实施绿色交通系统建设行动。到 2025 年,全省铁路货运量比2020 年增加1500万吨,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中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的城市数量达到 10 个。
(四)实行全过程管控,实施 VOCs 深度减排治理行动。2023 年底前,珠三角地区 VOCs年排放量 10 吨及以上、粤东西北地区 3 吨及以上涉 VOCs 企业完成分级;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加大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
(五)适度提质增效,实施锅炉炉窑分级分类治理行动。2025 年底前,全省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新建和在用天然气锅炉NOx 排放浓度不高于 50 毫克/立方米。
(六)全面扩展提升,实施移动源系统防控行动。自 2023 年1月1日起,全省推广使用国Ⅵ(B)标准车用汽油;2023 年7月1日起,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设2个机动车排放检验和2个机动车排放维护示范站。
(七)做精做细做实,实施面源精细化管控行动。2025 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市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85%,县级城市建成区达到 70%;2025 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86%以上。加强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
(八)精准高效防控,实施重点时段臭氧污染攻坚行动。业务化运行全省大气颗粒物化学组分网、大气光化学评估监测网,实现大气污染追因溯源常态化;以臭氧污染天气应对为重点,完善“省-市-县”三级预警应对机制。
(九)提升科学治气能力,实施蓝天保卫科技支撑行动。推动移动源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发布实施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餐饮业和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时开展相关法规标准宣贯。(详见附件)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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