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河南省2021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出炉

2022/1/6 10:09:34
20828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生态环境补偿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
导读: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2021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
  省财政厅: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我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2021年11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709.5万元,得补2801.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50万元,得补2128万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支偿得补情况详见附件,建议省财政予以相应清算。

  2022年1月3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印发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2021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表.pdf 2021年11月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表.pdf 2021年11月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上一篇:《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49个重点工程预计投资1289.74亿

下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