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 2022/1/6 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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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污水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评选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4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生态文明论坛上对评选出的10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4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命名授牌,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自2021年11月起,我们将原有“绿色发展示范案例”栏目更名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栏目,继续对示范创建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鲜活案例和典型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2021年,广昌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广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致力于守护抚河源头、“天然氧吧”,空气优良天数居全省第一。
从2012年开始,广昌县施行了为期10年的全境域封山育林,切实保护好抚河源头的巍巍青山与“天然氧吧”,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0.24%。致力于项目建设、设施提升,旴江出境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II类及以上。
建成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为全县水质进行日常“体检”,开展全县36个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强化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均完成扩容和提标改造任务。
致力于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农村污水处理覆盖率居全省前列。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任务,逐步消灭了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县城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致力于绿色发展,价值转换,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深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引导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第三批绿色低碳县试点工作,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先后创建了长桥上凡村、 江镇彭田村4A生态旅游村。与省发行合作,将盱江河道采砂权进行质押贷款5.3亿元,全面推进“一江两岸”城市双修工程,打通“两山”转化新路径,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原标题:生态文明示范建设(200)|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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