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绿色工厂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 2022/1/7 14: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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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省工信厅
- 关键词:绿色工厂废物资源化低碳能源
关于公布江苏省绿色工厂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6〕725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21〕204号)》要求,各地积极组织推进绿色工厂建设。经企业自评估、第三方机构评价、各设区市工信局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86家企业为江苏省绿色工厂(第二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绿色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含本次公布的江苏省第二批绿色工厂,工信部公布的6批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下同)内企业(园区)的指导,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绿色转型。督促相关企业(园区)每年制定落实绿色化工作年度目标及工作方案,推动企业(园区)持续保持并不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我厅建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请各设区市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的年度总结及下年度计划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厅(今年首次入选企业报送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前)。
二、建立完善培育储备制度。做好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和储备工作,选择管理层绿色意识强、绿色化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园区)纳入培育计划。绿色工厂要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等评价标准和“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和工作举措,并加以推进落实。请于2022年1月30日前,将本地区2022年度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汇总表(附件3)报送我厅,2022年度绿色工厂将优先从培育计划名单中遴选。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的监督管理,我厅将适时组织对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进行复核。绿色制造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评价要求的单位,各地要及时将情况反馈我厅(或转报工信部)予以除名。
四、列入江苏省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可按我厅规定的样式自行制作标牌,具体样式可在厅网站下载。
原标题:关于公布江苏省绿色工厂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公布江苏省绿色工厂名单(第二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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