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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明珠”再现 白洋淀淀区及上游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2022/1/10 9: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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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河湖污染治理水环境质量改善
导读:根据国家公布数据,2021年白洋淀淀区整体水质为Ⅲ类,同比好转一个水质类别,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18.8mg/L)、高锰酸盐指数(5.2mg/L)和总磷(0.039mg/L)同比分别下降16.8%、16.1%和30.4%。
  如今的白洋淀,再现“华北明珠”之美,景色季季不同,夏有碧波荡漾、荷红苇绿醉人,冬有凝固静谧、芦苇摇曳生风。
 
  根据国家公布数据,2021年白洋淀淀区整体水质为Ⅲ类,同比好转一个水质类别,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18.8mg/L)、高锰酸盐指数(5.2mg/L)和总磷(0.039mg/L)同比分别下降16.8%、16.1%和30.4%,湖心区和非湖心区水质为Ⅲ类,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发展提供了良好生态环境支撑。并与北京市、山西省形成联防联控联治大格局,入省境断面全面达到Ⅲ类以上标准。
 
  高标准顶层设计统筹全局 树立坚定信心
 
  2021年,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内外共治、标本兼治、治补并举”,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白洋淀生态修复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让白洋淀治理走上“快车道”,实现“加速度”。
 
  落实《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要求,对标Ⅲ类水目标制定白洋淀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工作方案,修订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与追责问责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全省各相关部门,以最强力“铁腕”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旅游污染四源同治,以最严格标准实施入淀河流管控,以最审慎手段推进内源污染治理,以最科学方式开展水生态修复保护,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决心打好白洋淀污染防治攻坚战。
 
  白洋淀水质实现历史性跨越不负担当雄心
 
  2021年白洋淀淀区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同比好转一个类别,由轻度污染变为良好,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其中:8个点位均值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为 18.8mg/L,同比下降16.8%;三个湖区均值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为18.5mg/L,同比下降14.7%;湖心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8.9mg/L,同比下降20.3%;非湖心区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9.2mg/L,同比下降14.7%。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前所未有,速度之快开创全国先例。
 
  全流域“铁腕”治污 彰显治理决心
 
  坚持“内外共治、标本兼治、治补并举”,以最强力“铁腕”治污,推动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淀内外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水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白洋淀水质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2018-2021年,白洋淀流域共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重点项目239个。特别是2021年聚焦实现Ⅲ类目标,实施九大类66项水质提升保障工程,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一淀九河”,治理措施细化到“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
 
  在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2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再次提标,主要污染物按照Ⅲ类强化管控,远高于国家工作要求和现行污染物排放最高标准。截至2021年,流域938公里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散乱污”企业全部取缔、动态清零,非法排污口全部取缔封堵;雄安新区水产养殖和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退出,576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103个淀中村、淀边村污水垃圾厕所一体化综合治理,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再现淀区生态风采 凸显修复重心
 
  白洋淀流域全面开展河道综合治理,淀区全域实施退耕还淀还湿,淀区芦苇平衡收割开创历史先例,水生态修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以水质提生境、以生境保物种,白洋淀独特的“荷塘苇海、鸟类天堂”盛景风采再现。
 
  大力实施入淀河流河道疏浚,完成府河、孝义河、瀑河、潴龙河、北拒马河等白洋淀上游280公里补水河道综合整治,狠抓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整治,截至2021年,共清理乱占3.8万平方米、清理垃圾47.9万立方米、清理违建56.2万平方米,实现补水通道畅通、洁净。
 
  积极推进入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建设,大力开展退耕还湿还淀,恢复淀区生态系统完整性,为鸟类、鱼类、底栖动物等生物提供良好栖息地。截至2021年,新区稻田、藕田退耕还淀15.05万亩、旱田退耕还淀11.9万亩;白洋淀流域共建设人工湿地6个。 现代化治理体系完备 加快制度创新
 
  坚持创新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管理制度,打造管理“五个新”的“白洋淀模式”,积累了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河北经验”。
 
  “新法规”推动依法治理。2021年《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公布施行,将规划管控、污染治理、防洪排涝等成功治理经验上升为地方法规,明确统筹山水林田淀草城系统治理,补水、治污、防洪一体化建设,为实现白洋淀生态环境高水平、高标准治理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新技术”完善监测网络。2020年,成立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现全流域统一监测、统一考核、统一监管。2021年,在白洋淀及上游流域61个考核监测断面,建成42座水质监测自动站,实现地表水监测覆盖淀区和全部入淀河流及主要支流;构筑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开发白洋淀水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率先采用在线水质分析仪+污染溯源仪+高清视频监控+VR全景展示等综合技术,保障监管全方位无死角。
 
  “新办法”构筑考核体系。省“两办”印发《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与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建立日分析、旬预警、月通报、季考评、年总评工作机制。将市县和部门全纳入,对断面、排污口和重点涉水企业等要素做到全覆盖,着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新改革”强化监察执法。高擎问责“铁盾”,精准传导压力,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部门责任未压实、乡镇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整改。用好执法“利剑”,常态化开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专项行动,督促整改涉水问题501个、风险隐患534个,立案处罚37件。
 
  “新科技”助力精细管理。成立白洋淀水生态修复保护专家组,充分发挥科学智囊专业咨询作用;探索开展白洋淀水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制定白洋淀流域高分辨率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水生态监测及生物多样性评估,丰富白洋淀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有效支撑精准、科学治理。
 
  原标题:“华北明珠”再现 白洋淀淀区及上游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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