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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通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

2022/3/1 13: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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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关键词:污水处理固废处理
导读:近日,《湖南省大通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发布,要求到2024年,大通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入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国控考核断面总磷浓度下降20%以上。
  2022年2月28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大通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下称《方案》),要求:
 
  到2024年,大通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入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国控考核断面总磷浓度下降20%以上。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人均GDP增长率达到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1%。流域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为全国内陆平原型湖泊综合治理与绿色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方案》指出,大通湖位于益阳市东北部,涉及益阳市大通湖区、南县和沅江市,流域面积924.5平方公里。2018—2020年,大通湖流域纳入全国第一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
 
  《方案》明确,大通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重点任务为:
 
  (一)构建空间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格局。推动形成“一核一环两区十支多节点”的流域治理格局;将湖泊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和外围保护地带;重点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不布局工业企业。外围保护地带重点布局生态食品加工、新能源等低污染、低耗能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对于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岸线绿化等管护任务,积极推进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二)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广“畜禽—沼气—田地(粮、菜、林、草)”畜禽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经典模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构建以绿色生态食品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为主导的支柱产业;加强市政污泥、清淤底泥、粪污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三)推进流域控源减污。加强农田面源污染的过程拦截和末端治理;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设施;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处理模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收集系统运行维护以及居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排水与市政排水的接驳;严控工业污染物进入自然水体。
 
  (四)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功能。按照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加强管理,依法关闭、拆除入河排污口;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防治地下水污染工程,推广地下自动连续处理技术;对流域内主要河道进行清淤,切实削减内源污染,改善河道水质。对入湖河渠植被带进行修复,发挥其污染消减过滤作用,逐步恢复河渠岸带生态功能。
 
  (五)加强流域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推进流域污染治理与设施企业化运营;通过PPP方式组织实施;形成政府引领、市场驱动、企业实施的治理模式;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建立大通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下游绿色协调发展。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生态保护补偿形成政策合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原标题:关于印发《湖南省大通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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