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附会议实录)

2022/3/1 13:59:03
23557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环境治理生态建设
导读:2月28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会议强调了2022年总体工作思路及“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主要内容。
  2月28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会议强调了2022年总体工作思路及“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主要内容。
 
  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总体思路
 
  一是加大统筹谋划力度。出台发布《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导推动“十四五”重点任务落实。推进实施《甘肃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指导意见》,自下而上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水平提升。
 
  二是优化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稳步推动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启动建设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加强区域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估。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部署建设省界出入境水质自动预警站,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特征污染物预警监测水平。组织实施刘家峡、九甸峡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是推动监测能力水平提升。加快推动省本级监测能力提升,持续强化省级监测力量在科研能力、业务能力、急难险重任务执行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指导帮助基层监测队伍专业素质和水平提升。督导各市(州)加大政策及财政支持力度,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素质,整合现有县级监测站资源,有重点、分层次部署监测力量,逐步形成与监测事权相适应的监测能力。
 
  四是落实监测各项任务。树牢“一盘棋”意识,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落实国家、全省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立足省市两级监测事权划分,进一步加大环境质量分析研判和信息公开力度,统筹组织完成全省年度监测工作任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发布相关监测信息。组织开展重点城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监测,适时开展细颗粒物走航监测,为精准治污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监测,加强跨界流域水体监测信息共享,定期交换监测信息、做好水质预警。
 
  五是强化监测重点任务实施。组织开展祁连山生态质量遥感监测和评价,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结果。持续开展以甘南州草原生态系统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地面监测。依据国家碳监测和新型污染物监测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新型污染物排放监测研究和试点,为全面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六是完善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全省统一指挥、区域保障有力的应急监测网络。完善省市两级应急监测方案,协同开展应急监测演练,进一步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
 
  七是保障监测数据质量。落实生态环境部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国控、省控站点基础运维保障,严防人为干扰问题发生。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检)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加强社会化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加大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力度。推动“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系统”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并发挥效益。
 
  《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共6章28节,主要内容包括:
 
  (一)现状与形势。系统总结了我省“十三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制约监测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需求。
 
  (二)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面向发展,服务公众;注重质量,协同融合;智慧精准,科技赋能;权责清晰,协同高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到2025年内实现“监测网络完善运行,体系机制协同高效,数据质量全面保证,监测数据智慧应用”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规划衔接跟进国家监测规划及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要求,立足服务、支撑和保障全省生态环境监管需求,明确了碳监测评估、大气环境监测、水生态环境监测、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物理环境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新型污染物监测及环境健康监测评估、“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监测、监测质量监督管理、监测数据智慧应用、生态环境监测产学研用等十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并结合乡镇(农村)空气质量监测、O3和PM2.5协同控制监测网络、黄河流域地表水监测网络、建设典型生态屏障地区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及建立跨区域、跨流域应急监测体系等重点工作设立了5个专栏,从全省监测网络布局、点位优化、指标拓展、技术路线、数据评价、试点应用等方面,全面提出了“十四五”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深化数据质量管理应用、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短板的一系列重点任务。
 
  (四)改革创新。着眼巩固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拓展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培养生态环境监测铁军先锋队,提出了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的落实举措,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重大工程。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的原则,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省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3项工程18类项目,并已汇总纳入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库,为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落地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拓展资金渠道、强化宣传引导四项保障措施。
 
  同时,会议表示,截至目前,甘肃省已建成由18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组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工业城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508个地表水、98个地下水、106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及41个水质自动站组成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由1293个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1184个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由2902个手工监测点位、139个自动监测站组成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由52个国控点、33个省控点及15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组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涵盖674家排污单位2123套自动监控设施的污染源监测网;由56个省网沙尘地面站、26台激光雷达组成的沙尘立体监测网,并纳入“一带一路”雷达网;建成甘肃省省市环境空气质量一体化预报平台,目前已具备地级城市7天空气质量精准预报和10-15天趋势预报能力。
 
  为确保开放活动的效果,近年来全省环境监测系统通过完善实施方案、举办专题培训、制作宣传产品、定期组织开放、创新开放方式等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保障开放活动实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把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列入《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和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制订《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实施方案》,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将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筹措专项资金,有力保障该项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举办专项培训,提升开放能力水平。组织举办“全省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对承担公众开放工作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讲解员、引导员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开放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制作宣传产品,营造开放良好氛围。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展示生态环境监测过程为目的,制作了《探秘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专职医生》《生态环境监测知识手册》《环境监测的正确打开方式》等系列宣传短视频和宣传册;根据参观群体具体情况,量身打造“生态环境监测污染物采样”“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体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观摩”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质量管理”等不同的开放内容,有效保障环境监测设施公众开放的效果。
 
  四是精心确定主题,确保开放活动效果。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管理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参观邀请,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与学校、社区街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联系,接纳不同群体进行现场参观。开放活动中对公众关心的水环境质量安全、环境空气质量等热点问题进行答疑;针对中小学生安排了喜闻乐见的现场实验操作互动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积极探索将八步沙“六老汉”困难面前不低头、敢把沙漠变绿洲的当代愚公精神与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监测先锋队建设相结合,邀请全国道德模范郭万刚同志和八步沙林场干部职工参与公众开放活动。通过公众开放,让更多的公众走进环境监测、了解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舆论效应。
 
  五是创新思路方式,开展“云开放”活动。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的参与度,利用“互联网+”模式,将传统线下开放转变为线上开放,通过制作“云视频”“云图册”“云展台”,积极开展“云开放”。探索开发了实验室开放参观综合导览系统,通过声、光、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拉近生态环境监测和广大公众的距离,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线上开放活动,让公众足不出户即可身临其境的了解生态环境监测全过程,进一步激发市民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监测本职工作,不断丰富公众开放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力度,全方位展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成效,积极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努力推动形成公众主动参与环保、投身环境改善,推动绿色发展的社会氛围。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实录.docx

上一篇:关于增补2021年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第二批)企业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安徽省芜湖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跑出加速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