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印发,将核查500余家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
- 2022/3/19 1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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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关键词:碳达峰碳中和环境监测
2022年3月1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控制。筛选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双高”重点行业企业,推进大气治理设施节能降耗,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双控”改造提升工程试点,推进燃煤锅工业炉窑等清洁燃料替代改造项目,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碳排放协同增效。
推进水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探索开展污水处理和污泥资源化利用碳排放评价,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鼓励自建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发电设施。大力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和净化功能。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领域协同控制。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鼓励农药化工等行业中重度污染土地规划用于园林绿地,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组织开发绿色低碳修复技术,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探索利用已封建垃圾填埋场、暂不开发利用的高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推进固体废物处置领域协同控制。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重点推动尾矿、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废和城市建筑垃圾替代建材生产原料。结合太湖流域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厨余垃圾和秸秆等有机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指导无锡市开展秸秆碳化还田,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增强土壤碳汇能力。
加强甲烷排放管控。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研究制订我省实施计划。配合省住建厅推动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填埋处理设施整治工作,在条件具备的填埋场建设甲烷收集利用设施,减少甲烷无序排放。
推进碳排放权交易——
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案、报告与核查指南,组织开展全省500余家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加强数据审核,保证数据质量,为参加国家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交易提供基础数据。
建设碳普惠体系——
分步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长三角碳普惠合作协议,探索碳普惠核证减排量跨区域交易机制。鼓励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先行先试,召开碳普惠体系建设推进会,交流总结试点经验。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创建。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江苏省节约型机关和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验收标准意见》,指导全省公共机关开展节能低碳示范创建。
完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
实施温室气体试点监测。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试点监测,组织在全省火电、钢铁等8个行业选取15个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逐步构建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技术体系。开展海洋及森林、农田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监测,选取海岸带生态系统(南通市)和森林(吴中区)、农田生态系统(泰兴市)以及高邮、宝应、兴化开展碳汇监测,探索开展典型区域碳汇量核算。选取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作为试点,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全省CO2/CH4遥感柱浓度监测,获取典型城市与区域碳高精度温室气体浓度,积累相关基础数据。
原标题: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相关资料下载:
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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