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的通知

2022/4/25 9:14:17
19711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无废乡村生态修复
导读:4月21日,浙江省公布了第二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文件
 
浙环函〔2022〕78 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充分挖掘研究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思想内涵,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21〕12 号)和《2022 年度市生态环境局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我厅组织各地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共同富裕好的经验做法,经广泛征集,评选出第二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现予以公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 年 4 月 21 日

  原标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的通知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第二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pdf

上一篇:黑龙江各省禁止秸秆露天烧:为人民群众守住蓝天白云!各市地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下一篇:总投资7518.8亿元!台州202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发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