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出台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理服务惠企“十条”
- 2022/5/16 9: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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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嘉兴生态环境
- 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修复
近日,嘉兴在全省率先出台“嘉兴市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理服务十条惠企措施”,助力企业纾困办实事。
嘉兴市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理服务十条惠企措施
一、加强信用管理,便利业主择优选择从业单位
全面施行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督促从业单位和个人登记执业状况,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核算报告编制单位报告评审一次性通过率。充分运用调查评估和修复质控成果,按年度公布技术报告评审得分,不定期曝光严重质量问题的技术报告、编制单位和负责人;查明弄虚作假的,依法查处并通报信用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相关执法部门,予以联合惩戒。上述相关信息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便于业主单位选择信誉好、业绩佳的单位。
二、建立质控机制,开展调查采样检测全程服务
建立严格的调查评估和修复质控制度。市级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成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过程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对布点方案、采样检测、报告编制和评审报备流程提供咨询和专业指导,强化布点采样检测全程留痕,对采样合规性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样验证,复核实验室检测全套原始记录,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机制。
三、成立技术帮扶专家组,服务重点工程项目
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会等方式提前告知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收集、梳理重点项目地块涉及土壤污染治理的各种难题,对土壤污染治理时间紧、难度大、要求高的地块,明确专人专班,优先抽取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中的专家和参加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人员成立技术帮扶专家组,加强指导帮扶,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精准科学、高效有序落实。
四、储备入库项目,帮扶重点企业争取补助资金
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评估、调查的入库项目,加强前期指导。对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提前服务,优化方案设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论证和审批工作,成熟一个提交一个。主动对接国家项目库技术支撑单位,积极争取土壤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五、简化调查流程,明确符合条件的甲类地块操作细则
对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通过查询历史资料、访谈知情人员、利用关联地块信息、现场勘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方法调查核实,进行全面的污染识别分析,能够充分论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的地块,相应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免于采样检测,调查在第一阶段即可结束。
(一)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
(二)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
(三)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
(四)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的;
(五)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六、建立分级模式,优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甲类和丙类地块由责任人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所在地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属于乙类的,责任人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标准规范自行组织专家审查,调查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相应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所在地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七、取消非法定程序,优化评估技术报告评审流程
污染地块的风险评估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取消现行评审过程中的非法定程序,优化评审流程:一是取消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书面评审意见环节,改为“更新名录+告知结果”的方式;二是取消技术报告修改后的专家复核环节,改为由技术审查单位复核。
八、建立量化评审,全面推行调查报告指标赋分制度
通过调整专家定性评价的审查模式,修订技术审查指标、细化判定标准、增加指标赋分、划定分数线,全面推行使用《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查表》,实现统一客观的量化评审。
九、加强业务指导,辅助企业开展危废鉴别工作
对污染地块修复过程中,采用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建筑材料等方式处置或利用的污染土壤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指导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以及现有鉴别程序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十、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土壤从业人员能力提升
通过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知识问答、发放嘉兴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参考手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管理要求、技术规范传达宣传至企业。结合重点难点工程,梳理典型案例,组织行业专家将服务延伸到项目一线,为土壤污染治理提供现场指导和帮扶。
原标题:助企纾困出真招!嘉兴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理服务惠企“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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