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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地球物理探测技术指南(试行)》技术文件的通知

2022/6/15 14:58:58
18841
来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物理探测技术
导读:为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制定《地下水污染同位素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详情如下:
  为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我部制定了《地下水污染地球物理探测技术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供有关单位工作中参考使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5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5月24日印发
 
地下水污染地球物理探测技术指南 ( 试 行 )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增强地球物理探测 方法在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应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标准,编制《地下水污染地球物理探测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渗滤液渗漏、污水处理池或 车间生产废水等点源渗漏、油气管道和加油站油类渗漏、海水入侵等情况导致地下水污染的调查和修复效果监测,其他类型污染调查可参照使用。
 
  本指南适用于辅助获取地质体空间分布、地下构筑物或埋设物、潜水水位等相关信息。
 
  1.3 编制依据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T 14499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 25.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CJJ/T 7 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
 
  DZ/T 0069 地球物理勘查图图式图例及用色标准
 
  DZ/T 0070 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程
 
  DZ/T 0072 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范
 
  DZ/T 0073 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
 
  DZ/T0204 井中激发极化法技术规程
 
  JGJ/T 437 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Q/SH 0759 高密度电阻率测深法勘探技术规程
 
  1.4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地球物理探测
 
  根据目标体与周围介质在物理性质上的差异,运用适当的仪器设备,观测地球物理场的分布,通过分析研究观测的物理场, 结合有关地质资料,达到寻找地下目标体的目的。也称为地球物 理勘探。
 
  (2)电阻率法
 
  利用地壳中不同岩石间导电性的差异,通过观测与研究在地 下人工建立的稳定电流场的分布规律,研究解决地下水污染相关问题的一种电法勘探分支方法。
 
  (3)高密度电阻率法
 
  通过电极阵列技术同时实现电剖面和电测深测量,获得二维或三维的电阻率空间分布,进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电阻率法。
 
  (4)激发极化法
 
  以岩、矿石、水或污染物等介质极化效应差异为基础,通过 观测和研究介质激发极化效应来探查地下地质情况或解决某些 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问题的一类电法勘探方法。
 
  (5)探地雷达法
 
  通过测量高频电磁波在介质中传播产生的电磁信号,进而研究其在地下介质中的传播速度、介质吸收系数以及界面反射系数 等,解决相关地质问题的一种电磁波法。
 
  (6)电阻率
 
  表示介质导电性的物理量。
 
  (7)极化率
 
  表征地下介质极化效应强弱的参数。
 
  (8)介电常数
 
  介质在外加电场时会产生感应电荷而削弱电场,原外加电场 (真空中)与最终介质中电场比值。
 
  (9)探测深度
 
  地球物理方法在某些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最大有效深度。
 
  (10)分辨率
 
  地球物理方法所能分辨的地下目标的最小几何尺寸,可分为横向分辨率和纵向分辨率。
 
  (11)正演和反演
 
  正演是已知物性参数模型来模拟计算相应地球物理场分布的过程。反演是由地球物理测量数据求取场源的物性参数和几何参数的过程。
 
  1.5 指导原则
 
  (1)针对性原则:针对调查区和污染物特性,采取适宜的 地球物理方法进行污染空间分布探测,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依 据。
 
  (2)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地球物 理探测过程及探测结果解释;地球物理探测评估的时间可能相当长,不应局限在某个短暂时间内,应具有连续性和可重复性。
 
  (3)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方法成熟度、操作难易程度、 时间、经费等因素,使地球物理探测及解释过程切实可行。
 
  1.6 组织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组织,生态环境部土壤 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南 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大学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起草编制。
 
  (全文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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