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解读】《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 2022/6/19 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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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环保项目环保规划
6月1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政办〔2022〕26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的五年。这五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以抓好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为重点,着力开展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绿色发展初见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黄山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全市主要生态指标全国一流、全省首位。但是,对照新形势、新要求,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环境质量持续保优压力大;二是环保督察和专项检查整改任务艰巨;三是污染防治水平不够高;四是生态环境监管有待加强;五是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效率尚需进一步提速;六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完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自2020年7月《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经历了前期谋划、专题调研、论证报批等阶段。期间,先后召开5次规划编制专题座谈会,分别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市直有关部门和地方代表以及系统内党外人士参会,多方听取好的意见建议。同时,在线上开通了“我为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言献策”公众意见建议征集平台,在线下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规划》成稿后,于2021年1月通过专家论证,2022年4月24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6月10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规划》总体考虑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总体把握了六个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发展全过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治共享。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共享优良生态环境福祉。
三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主基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四是坚持质量核心、远近兼顾。既要面向2035年黄山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国一流的目标,又要重视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针对突出问题打好污染歼灭战。
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开展系统保护、整体管控、综合施策、协同治理。
六是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全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突出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深化创新治理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规划》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态服务功能保持稳定,主要生态环境指标保持全国前列、全省领先,生态竞争力显著增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初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山水人文之城。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先,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全域美丽大花园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新典范。
《规划》主要指标中,共设立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大板块18项指标,其中有17项与省规划吻合,有1项为我市增设的特色指标(预期性),即出境断面达到Ⅱ类水比例达到100%。特色指标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体现我市对水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而且从“十三五”我市出境断面水质状况来看,指标可以达标。
17项指标中,11项约束性指标值均为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有8项已经明确,分别为PM2.5年均浓度值控制在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为100%,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为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有效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空间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前列。6项预期性指标中,1项
为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38.24%;1项与省规划保持一致,即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其余7项指标,因省生态环境厅尚未确定目标值,文本中暂列“省下达”。
四、《规划》重点任务
《规划》立足我市实际,把“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贯穿全篇的主线,将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快建立“两山”转化黄山路径、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放在重要位置,谋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是服务全面绿色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建立“两山”转化黄山路径、加快绿色转型发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转型的工作任务。
二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出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广绿色低碳健康生活、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监管体系的工作任务。
三是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共治、助推流域产业共兴、促进生态红利共享的工作任务。
四是保持生态环境质量优良。依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提出深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做好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着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
五是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严防生态环境风险。从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强化化学品风险管控、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方面提出工作任务。
六是加强生态空间监管,维护生物多样性。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强黄山风景区生态保育。
七是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出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的工作任务。
八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从健全党委政府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四个方面提出工作任务。
九是强化项目支撑。“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共安排八大类72个项目,总投资约6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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