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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通知下达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

2022/6/24 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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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
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修复
导读: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资金分配突出激励约束导向。各地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安排详情见下:
  2022年6月17日,财政部公开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明确对在2021年底前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湖北、贵州、陕西等8省在资金分配测算时分别给予4000万元奖励;对“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考核排名前5的重庆市、广东省深圳市、山东省威海市、浙江省绍兴市和福建省光泽县等5地,按地级以上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分别按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标准分档奖励;对绩效评价结果、资金执行率靠后,审计查出问题的相关省份相应扣减资金。
 
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通知详情如下: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安排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060000007,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 节能环保支出”。
 
  二、请各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2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三、请各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切实提高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率。同时,继续做好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治理等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抓紧开展项目论证、立项等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中央财政将在后续资金分配中,继续将各地储备项目数量和质量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推动“资金跟着项目走”。
 
  四、资金分配突出激励约束导向,对在2021年底前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湖北、贵州、陕西等8省在资金分配测算时分别给予4000万元奖励;对“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考核排名前5的重庆市、广东省深圳市、山东省威海市、浙江省绍兴市和福建省光泽县等5地,按地级以上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分别按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标准分档奖励;对绩效评价结果、资金执行率靠后,审计查出问题的相关省份相应扣减资金。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同时,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
 
  附件: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安排表
 
  财  政  部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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