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发布,2023年9月底前黄河流域各市率先完成改造!

2022/7/7 9:32:54
24915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水泥节能减排
导读:《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发布,对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要求、目标、措施等内容进行了部署规划。
  2022年6月20日,《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发布,其中对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要求、目标、措施等内容进行了部署规划。
 
  《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包括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目标到2023年9月底前,黄河流域各市率先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省新建(含搬迁)水泥企业投产时要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四项重点任务如下:
 
  (一)严控水泥行业产能和环境准入。
 
  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鲁动能〔2021〕3号)等文件要求,按期关停退出2500吨/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和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
 
  (二)有序推进现有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各水泥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厂制宜选择低氮分级分区燃烧和成熟稳定高效的脱硝、除尘、脱硫技术及装备,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采用氨法脱硝工艺的,应采取合理控制喷氨量、优化反应温度和反应区间等有效措施控制氨逃逸。
 
  (三)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规范档案台账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等档案应保存完整,主要原辅材料与燃料消耗、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除尘滤料更换量和时间、脱硝剂添加量和时间、含烟气量和污染物出口浓度的月度DCS曲线图等)、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信息(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等台账记录应完整规范,可随时调阅,并及时完成监测数据联网报送工作。
 
  (四)实施差异化管控。
 
  对水泥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树立标杆,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未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不得评为A级、B级或引领性企业,并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方案》全文见附件。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docx

上一篇:天津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2年天津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物联网技术升级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综合利用率达80%!《海南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规划(2022-2025)》印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