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全国能源消耗下降13.5%,各地都如何节、如何减?
- 2022/7/8 1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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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节能减排新能源
2022年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之后,各省份纷纷出台地方“十四五”节能减排方案。此前,环保在线整理了福建、江西、云南、河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的节能减排方案重点(点击查看详情:“十四五”节能减排方案密集出炉,闽赣滇冀内蒙古“铆足劲”向重工业)。今天环保在线又汇总了安徽、辽宁、甘肃、天津、黑龙江这几个省(市)的方案要点,以供参考。
《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下降14.5%。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累计达到13.67万吨、0.69万吨、8.3万吨、3.07万吨。
聚焦石化、化工、钢铁、电力、有色、建材等主要耗能行业,持续提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培育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和绿色数据中心。“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
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新增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比例超过5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5%以上。
《辽宁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8.92万吨、0.11万吨、7.96万吨和3.27万吨。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电熔镁生产过程节能减排关键技术、轻烧氧化镁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大力推动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以煤为主是辽宁省的基本省情,方案要求,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散煤治理20万户。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7%左右。
《黑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14万吨、0.2万吨、5.02万吨、0.74万吨。
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积极布局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大力发展寒地冰雪、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到2025年,完成930万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省清洁取暖率提高到75%;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7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4市散煤用量分别减少50%
《甘肃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累积下降12.5%,“十四五”期间年均下降2.6%,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27万吨、0.03万吨、1.84万吨、0.70万吨。
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原材料开采、加工等流程节能改造,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着力提高工艺流程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等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左右
《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6万吨、0.04万吨、2.08万吨、0.99万吨。
全面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引导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高炉等设备。开展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石化、铸造、平板玻璃、垃圾焚烧、橡胶、制药等行业深度治理。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到2025年,全域电炉钢产能比例达到25%左右,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
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比达到25%左右,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煤炭消费量下降10%;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97%以上。
方案指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工程建设,建立稳定的市、区两级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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