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六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 2022/8/1 9: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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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环境基础设施环卫清洁
2022年7月28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天津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天津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在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能力都得到提升。
为此,《方案》提出要健全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补齐这些方面能力的短板。
《方案》强调需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强化设施协同高效衔接,加强规划引领,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优化环境基础设施选址,科学统筹布局本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从而着力构建一体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
《方案》还提出要推动智能绿色升级,推进数字化融合。鼓励运营和监管模式创新,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不断提升绿色底色,推广使用先进工艺、设备和装备,采用先进节能低碳环保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此外,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也是《方案》的重点任务之一。《方案》要求营造规范开放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行机制,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对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管理;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大型集团企业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开展街道(乡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探索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等。
做好保障工作是促进《方案》实施顺利实施的必然要求。《方案》实施需要健全保障体系,加强环保产业科技支撑、健全环境基础设施价格收费制度、加大建设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同时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推动,强化要素保障。根据国家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评估标准体系,加强对本领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评估总结。
(全文详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
《天津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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