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 2022/8/4 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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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 关键词:生态环境质量空气质量
2022年8月2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10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重污染天数同比均改善;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同比均上升,劣Ⅴ类断面同比均下降;黄河中游陕西段水质良好,长江流域陕西段水质持续为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土壤、辐射等环境安全稳定。
发布会全文实录如下:
8月2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龚国明先生、省大气环境办公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办公室)主任冀武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高翔先生、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高雪玲女士,通报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女士主持。
葛晗梅: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上半年,全省10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重污染天数同比均改善;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同比均上升,劣Ⅴ类断面同比均下降;黄河中游陕西段水质良好,长江流域陕西段水质持续为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土壤、辐射等环境安全稳定。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龚国明先生、省大气环境办公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办公室)主任冀武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高翔先生、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高雪玲女士,通报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高雪玲处长作介绍。
高雪玲: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22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综合指数。
全省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下简称综合指数)平均为4.48,同比改善2.4%;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为安康、商洛、汉中市;同比改善幅度从高到低前4位依次为汉中、铜川、延安、安康市(延安与安康并列第3);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3个县(区)依次为宜君县、旬邑县、麟游县;陕北地区为志丹县、甘泉县、黄龙县;陕南地区为镇坪县、留坝县、佛坪县。
(二)优良天数。
全省各市(区)优良天数为69~170天,平均优良天数127.3天,同比减少5.7天,平均优良率为70.4%;汉中、商洛、安康、延安、宝鸡市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
(三)重污染天数。
全省各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3.5天,同比减少5.3天;汉中、安康、商洛市均未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四)主要污染物浓度。
1.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省各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范围为51~16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下降前3位的是汉中、杨凌、西安市。
2.细颗粒物(PM2.5)。全省各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28~81微克/立方米,平均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下降前3位的是汉中、榆林、延安市。
(五)自然降尘。全省各市(区)降尘平均值范围为3.9~11.8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5.9%。同比降幅较大的是杨凌示范区和安康市。
(六)降水酸度。
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兴平市、略阳县和华阴市共16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385个, 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同比持平。
(七)重点区域情况。
1.10个设区市综合指数平均为4.39,同比改善2.7%;平均优良天数129.7天,同比减少6天;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2.关中7市区综合指数平均为5.03,同比改善1.4%;平均优良天数105.4天,同比减少14.6天;PM2.5平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
3.秦岭区域综合指数平均为3.09,同比改善1.0%;平均优良天数170.6天,同比增加3.3天;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4.黄河流域国考8市综合指数平均为4.59,同比改善1.3%;平均优良天数121.0天,同比减少10.2天;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8%。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总体情况:上半年,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的良好相比,水质有所改善。在监测的101条河流23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215个,占93.5%,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3个,占1.3%,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
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94.6%,同比上升10.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2.7%,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黄河流域65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90.8%,同比上升18.5个百分点;劣Ⅴ类占4.6%,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长江流域46个断面,优良水质断面为100%,水质持续保持优良。
水环境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安康、商洛、汉中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韩城、榆林、西安市。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稳定保持优。
三条河流及其支流共97 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
(二)渭河干流水质优。
渭河干流21个国、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比100%;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续保持优。
(三)渭河支流水质良好。
渭河33条支流56个国、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7.5%,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3.6%,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同比持续保持良好。
(四)无定河水质良好。
无定河共14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5.7%,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续保持良好。
(五)延河水质优。
延河共8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100%,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同比由良好改善为优。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水质良好。
黄河中游陕西段的14条河流共34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82.4%,同比上升8.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2.9%,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其中黄河干流、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云岩河、仕望河、南洛河、金水沟、徐水河和双桥河水质优。与去年同期相比,云岩河由轻度污染改善为优,孤山川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佳芦河和仕望河水质由良好改善为优。
(七)湖库水质状况。
石门水库、瀛湖水质持续保持优,王瑶水库水质同比由良好改善为优,红碱淖重度污染。
营养状态评价:除石门水库因透明度缺测不进行营养状态评价外,王瑶水库、红碱淖和瀛湖3个湖库均为中营养。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纳入国考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33个水源地监测月共取水30618.77万吨,达标水量30618.77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
四、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2个电离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陆地γ辐射、水体、电磁辐射等178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同比均处于正常涨落范围,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五、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各类功能区共监测564点次,昼间、夜间各282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9.3%,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夜间点次达标率为91.5%,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谢谢大家!
葛晗梅:
谢谢高雪玲处长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陕西日报记者:
近段时间西安一直是蓝天白云,感觉空气质量很好,但是刚才通报近期的污染天还比较多,请问是什么原因?我们采取了什么措施?成效如何?
冀武: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介绍。近期的污染天全部是臭氧超标所致。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10次较大范围臭氧污染过程,其中有9次发生在5-6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超标天数增加67天,导致优良天数比例下降3.2个百分点,臭氧已经成为夏季污染天的主要因素。臭氧污染成因比较复杂,与气象因素密切相关,尤其是气温、辐射强度、湿度、风速等气象因素,同时又受到VOCs、NOx等前体物排放强度的影响,防治难度较大。3月份以来,我国部分重点区域气温同比偏高、相对湿度偏低、降水偏少,1-6月,全国339个城市臭氧浓度同比上升4.3%,我省近段时间晴好天气居多,气温偏高,也利于臭氧生成,造成各地臭氧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弹。
面对严峻形势,我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部署,各部门、各单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省臭氧污染势头得到遏制。1-6月份,在全国重点区域的11个省市中,我省臭氧虽有反弹,但反弹幅度低于11个省市的平均值;1-6月臭氧平均浓度157微克/立方米,是11个省市中达标的3个省市之一(达标值为160微克/立方米),特别是进入夏防期,臭氧防治形势逐渐好转,6月份全省和关中地区臭氧浓度均同比下降,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围绕臭氧污染防治,我们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任务部署。省政府办公厅3月份印发2022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5月初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我厅组织开展全省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交流,召开全省空气质量形势分析座谈会,督导落实臭氧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强化部门地市联动。省发改委等六部门推动全省实施国六B标准汽油,油品升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我厅会同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推动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督导落实新的机动车排气检验和检验信息数据共享规范。各市区出台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方案。全省上下一致、共同发力,全方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三是强化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推进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截止目前,全省182台4526.9万千瓦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1377.5万吨产能钢铁企业均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
四是强化指导帮扶。指导各市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夏防期持续动态排查挥发性有机物5016家企业关键环节数量10167个,共排查出756个问题,64.4%已完成整改。省级执法队伍对关中地区160家工业炉窑、11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以及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问题整改情况、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进行现场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遵循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PM2.5和臭氧的协同管控,夯实责任,狠抓落实,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消除三大标志性战役,努力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中国环境报记者:
今年上半年,我省国控断面优良比例同比上升10.8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8.9个百分点,请问我省围绕国控断面水质改善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高翔: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介绍。2021年,我省111个国控断面中,Ⅲ类以上断面达到101个,水环境质量达到近20年来最好水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考核任务。铜川市、榆林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列全国339个城市第1、第2位,受到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表扬,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今年,我们坚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决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上半年,Ⅲ类以上断面达到105个,超出国家“十四五”考核目标3个断面。渭南市、铜川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列全国339个城市第4、第22位,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一是不断加强黄河流域国控断面水体治理。实施流域补偿,夯实属地责任,在“十三五”渭河生态补偿的基础上,将补偿范围扩展到无定河、延河、北洛河、清涧河等河流。加快实施黄河流域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截至目前黄河流域108座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中,90座已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降低了黄河流域入河污染负荷。以石川河综合治理为引领,在黄河流域探索“三水统筹”、“协同治理”,1-6月,石川河干流3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实现历史性突破。针对枯水期、汛期水质防控难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黄河支流孤山川、云岩河、仕望河、沮河等问题突出河流水质改善明显。今年上半年,黄河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断面59个,占比90.8%,同比增加12个断面,上升18.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3个,占比4.6%,同比减少1个断面,下降1.6个百分点。
二是持续做好长江流域优良水体保护。加强长江流域汛前预防,汛期分析处置,印发了《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管控的通知》,防止汛期污染。实施陕西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落实汉江羊尾、丹江淅川荆紫关国控断面增加锑指标管控要求。1-6月,长江流域46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100%,其中Ⅰ类断面7个、Ⅱ类断面37个,Ⅲ类断面2个,Ⅰ-Ⅱ类断面占比达到95.6%。出境断面连年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Ⅱ类标准,保障了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
三是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化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6个城市黑臭水体保持“长治久清”。会同7个县级市做好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通过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污水垃圾处理效能。加强城镇生活点源污染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治理,推进城市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征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总结各市区在水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满足人民群众的亲水需求。
四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以点带面系统推进农业、工业、城乡生活污染防。我厅正在组织开展渭河、石川河、北洛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建立5521个入河排污口矢量化图库。
五是加快补齐“三水统筹”短板。协调水利部门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在12条重点河湖上设置16个生态流量监测点位,上半年达到流量保障目标的达到15个。加强再生水利用,组织延安市、榆林市积极申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国家试点城市。开展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估。以北洛河为试点,开展全省流域精细化管理示范工作,加快推进全省水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在以上措施推动下,我省国控断面水质全面改善,推进水环境质量不断向好,水质达到在全国32个省(市)中排名第10、黄河流域9省区中排名第2的位次。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近期,我们注意到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展及取得成效的一系列报道。请问,我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如何?有哪些成效?
龚国明: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介绍。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自201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从无到有,从试点开展到逐步深化,迈出了坚实步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016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方案(试行)》,正式确立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1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党内法规形式出台《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省委、省政府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回头看”、专项督察和派驻督察等方式,原则上在每届省委任期内,对各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开展一次例行督察,根据需要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强化日常督办,组织开展派驻督察。
二是扎实推进中央督察整改。2016年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对我省开展了第一轮中央督察和“回头看”,并同步开展了大气专项督察;2021年12月,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督察。我省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起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每次督察,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都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审议整改方案,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包抓督办、调度报告、现场核查等十项工作制度,坚决全面推动问题彻底整改。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督察和“回头看”指出的10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移交的21个责任追究问题,总计对250名责任人实施了问责,责令35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转办的3020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第二轮中央督察指出的43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面展开;转办的2163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或阶段办结。
三是精心组织开展省级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省省级督察于2016年10月开始试点,到2019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并对延安、榆林、安康、咸阳、铜川5市开展了“回头看”;2021年分两批完成了对全省12个市(区)的第二轮督察。每一批督察进驻前,我们都认真制定督察方案,提前摸排梳理问题线索,严格选配督察人员,严密组织业务培训;进驻期间,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抓实群众信访件边督边改,在各地“一报一台一网”开设专栏强化宣传报道;进驻结束后,认真研判督察报告,力求报告客观中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整改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截至目前,第一轮省级督察及“回头看”向各市(区)反馈的6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98个,向各市(区)移交的127个责任追究问题,对512名责任人实施了问责,办理群众信访件4564件。第二轮省级督察向各市(区)反馈的46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57个;移交的38个责任追究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转办的2639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2595件。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两轮次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各级党委、政府对督察工作都高度重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借势借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高度共识,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督察有力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各地均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已经成为常态,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基本厘清。
三是推动解决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一轮中省督察反馈的7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702个,完成率98.3%;交办的7584个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第二轮中省督察交办的4802个信访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4758件,办结率99%,得到了各方的肯定。
四是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查处,一批传统产业得到优化升级,一批绿色产业实现加快发展。通过督察,推动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五是加速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面达到二级标准,迈入达标省份行列。全省水环境质量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
下一步工作计划:
去年,中央和省级相继开展了第二轮督察,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就是抓细抓实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召开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加强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督办,尤其是5个典型案例,确保按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省级督察整改核查力度。对各市省级督察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时限内尚未办结问题和核查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各市(区)公开第二轮省级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切实紧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认真分析研判,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时序进度推进,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加强对反复投诉信访件整改的督办,严控反弹。
四是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整改工作中的正面典型,及时发现、培育、总结涌现出的新做法、新经验,运用好成功经验和成果,努力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全面提升。
环保督察工作,长期以来得到了各级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的大力支持,开设专栏、配备力量,主动深入一线采访,及时、客观、公正地报道环保督察及整改工作情况,公开有关督察信息,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在此,对各位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也真诚地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宣传报道环保督察及整改工作。
谢谢大家!
葛晗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
原标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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