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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2022/8/17 7: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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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无废城市固废处理
导读:2022年8月7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
  2022年8月7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在辽宁友谊宾馆组织召开《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裴希岩主持会议。会上,市政府赵一哲副秘书长简要介绍了沈阳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并对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方案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在会上从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背景、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汇报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沈阳市固体废物管理及产生处置现状、短板问题进行了系统调研和分析,提出了沈阳市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从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方面制定“无废城市”建设主要任务,明确了沈阳市“无废城市”亮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工程项目清单。
 
  来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7名全国固体废物领域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针对方案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询问、交流和讨论,对方案中基础数据统计分析、重点项目谋划、治理体系机制建设以及相关前瞻性任务设定等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认为,沈阳市能够克服疫情影响在相对短时间内形成一份高质量的实施方案,非常难得。《实施方案》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目标明确,符合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实际需求,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可以作为指导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依据。同时,专家组建议结合沈阳城市功能定位,进一步突出重点和特色,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尽快提交市政府审议。
 
  下一步,沈阳市将认真落实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加快履行市政府发文程序。沈阳市将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的带动作用,不断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沈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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