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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这次涉制药、氮肥、农药制造、制革等多领域!

2022/8/31 13: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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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
关键词:环保标准环保技术
导读:以标准化办法管控环境污染,《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6项国标已开始征求意见!截止日期10月10日!
  2022年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征意通知,对《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明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需要反馈人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原料药(发酵类 化学合成类 提取类) 和制剂类》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该标准可作为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氮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而制定,提出了氮肥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该标准可作为氮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规定了农药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提出了农药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作为农药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农药生产的中间体生产企业的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提出了制革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并可作为制革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污染预防技术包括转笼除盐技术、低硫低灰脱毛技术、脱毛浸灰废液循环利用技术、少氨或无氨脱灰技术等;污染治理技术包括碱沉淀处理技术、混凝沉淀技术、水解酸化技术、厌氧/好氧(A/O)工艺、芬顿氧化技术等。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 可行技术指南》规定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该标准可作为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 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但不适用于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含发酵工艺)生产和调味品料酒制造中的原料酒生产。文件指导对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可行的浓缩等电结晶技术、圆盘制曲技术等多款污染防治技术的工艺流程及适用范围。
 
  《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规定了含电镀工艺、化学镀工艺、阳极氧化工艺的独立/非独立电镀企业或生产设施、电镀园区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1)废止。该标准可作为电镀企业或生产设施、电镀园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不适于钢铁化学氧化(发蓝)工艺,磷化、锆化、硅烷化等涂装前处理工艺。废水污染治理应优先采用5.2节污染预防技术,提高物料利用率、清洗效率, 减少废水污染物和废水产生量,中水回用的电镀混合废水,应采取反渗透或反渗透+离子交换处理;废气污染治理禁止使用PFOS酸雾抑制剂,限制使用浓硝酸进行退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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