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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9/23 9: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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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易地扶贫搬迁处
关键词:绿色发展生态退化生态修复
导读:9月21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有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目标。但受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基础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云南省在内的西南喀斯特石漠化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取得的成效并不稳固,依然是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突出“短板”。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重大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制定了《“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生态退化地区实现绿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文山州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结合文山州实际,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近期,《实施方案》由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云南省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坚持优化布局绿色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富民和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机制四个方面。实施范围包括西南喀斯特石漠化区云南片区涉及的文山州文山市、马关县、广南县、西畴县、富宁县5个县(市)。
 
  (二)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结合文山州实际,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大林草植被保护和修复力度、优化水土资源配置,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加快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发展,以及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加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为“十四五”时期推动云南省生态退化地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严格监督评估3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明确文山州人民政府是片区绿色发展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各项重点任务。各有关县(市)负责具体任务落实,要结合本方案和当地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参与生态修复领域,集中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同时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原标题:《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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