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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四举措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

2022/9/28 9: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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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宿州市局办公室
关键词:排污口监管污水处理
导读:根据监测结果,砀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口监测结果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其他排污口根据不同的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今年以来,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有水必查,有口皆查”的原则,全面提升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管强度,常态化推进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
 
  一是应查尽查促整改。深入开展全县9条主要河流21个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坚持“一口一策”,“量体裁衣”整改,建立完善“整改-验收-销号”机制,倒逼问题整改落实;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摸清了入河排污口的地理位置,污水入河方式,排放方式和排水特征等信息,建立了入河排污口台账,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进行了更新。建立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等工作规范体系,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是密集监测保达标。制订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全面测清摸准排污口的水质情况,为实施精准治污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开展自行监测,共监测水样138份,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PH值。根据监测结果,砀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口监测结果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其他排污口根据不同的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三是跟踪溯源压责任。对监测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及时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个“清单”,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各镇(园区)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经溯源仍无法确定或无法分清责任的排污口,由各镇(园区)作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和维护治理等工作。
 
  四是“一档一口”严管理。深入落实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治理一批“四个一批”,“边查边溯边改”,统筹推进岸线污染源治理;及时清理河道内及两侧可能影响水质的垃圾固废,避免影响河流水质。坚决杜绝河道两侧生活污水、养殖污水排入河流,以免造成河流污染;对审批登记的入河排污口建立“一口一档”规范化档案,完善排污口信息台账,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开展超标断面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纳入规范化整治范围的入河排污口,完善公示牌树立工作,通过公示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监管主体、监督电话等“身份信息”,使排污口各项信息一目了然,便于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原标题: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四举措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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