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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建20座垃圾发电厂,2025年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

2022/10/14 13: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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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
关键词:垃圾发电生活垃圾
导读:《行动方案》提出了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强化现有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重点任务。
  为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短板弱项,不断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2022年至2024年,全省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座,规模11800吨/日。
 
  《行动方案》指出,要重点解决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填埋场渗漏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问题。到2024年,基本实现排查出渗漏问题的填埋场不再处置原生生活垃圾;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实现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全省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实现设市城市全覆盖。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30户以上自然村寨收运设施覆盖率达到90%,构建稳定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行动方案》提出了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强化现有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重点任务。
 
  要求合理布局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应充分考虑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垃圾产生量、区域内收运能力和垃圾“日产日清”等要求。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要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应配足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加大运输环节监管力度,防止运输过程“抛、滴、漏”。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加快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尽快完成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核准等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尽早实现项目开工,用三年时间力争全省基本形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格局。
 
  各地不得新建填埋场,填埋场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时,应实施封场工程。重点做好地表水径流排水、渗滤液收集处理、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堆体稳定、植被覆盖等工作。同时,鼓励各地引入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市场化运作模式。以30户以上自然村寨为单位,集中解决收集站点布置缺漏、重复布置、破损严重等问题。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制定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鼓励对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煤渣、灰土等惰性垃圾在村内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有效减少外运处置垃圾量。积极探索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进现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资源再回收利用网络的衔接。
 
  延伸阅读:《贵州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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