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县城污水处理率超96%!《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
- 2022/10/18 1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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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
“十四五”时期,我国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进入“巩固”“提升”阶段,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节点,同时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冈市编制并印发了《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已经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规划》要求,黄冈市在“十四五”期间需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人居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实现“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碳排放强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空间格局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的总体目标。详见下表: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明确一批重点任务,包括:
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积极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试点。加快垃圾处理末端设施的建设,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逐步提升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省定要求。
积极响应湖北省制定的达峰目标与减排任务——
开展全市碳排放峰值预测、达峰时间表和路线研究,制定并逐步落实全市“十四五”期间的碳排放达峰工作计划、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工具和手段措施,持续推动实施。力争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夯实基础。
持续开展城镇水污染治理——
深入落实河湖长制,逐步推行全市河(湖、库)“一河(湖、库)一策”方案,落实工程举措,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有效控制水域两岸污染源。推进全市县级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全市黑臭水体清查,建立治理清单,制定实施“一水一策”的整治方案。采取的坡岸修复、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技术措施对全市的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县级以上建成区将整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抓好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的协同治理——
常态化开展PM2.5与O3来源解析与成因分析,制定并逐步落实精准化、系统化的O3与PM2.5污染治理方案,实施重大减排工程,努力实现协同效应。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至2025年,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满足省定要求。
强化土壤重金属污染管控——
进一步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排查,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分解减排指标任务,组织开展水、大气重金属考核认定工作。分解落实减排指标和措施,明确相应的减排措施和工程,并作为对各县(市、区)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的考核目标。加大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工艺提升改造力度。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且遵循“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严守环境安全底线,严控风险源、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严格执法。
(详见附件)
原标题: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相关资料下载:
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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