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标《辽宁省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征求意见稿)》即将落地!
- 2022/11/12 17: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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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 关键词:除尘脱硫脱硝
2022年10月9日,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征求《辽宁省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据悉,该标准已于10月8日征集完毕,正在加快出台。
《辽宁省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征求意见稿)
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分级,规定了大气污染处理设施运营的管理要求。
标准适用于辽宁省锅炉及电厂的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社会化服务单位的运营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开展相关的运营服务能力评价活动等。辽宁省内其他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大气环保治理设备分为静设备和动设备两大类,静设备包括吸收塔、构筑物、反应器、塔罐、连接管道与阀门部件等;动设备包括循环泵、风机、输送机、空压机等。由于大气污染物质种类和形态多样,环保设备体系庞大,彼此之间差异大,专用性强,设备与工艺之间的配套性强,因此必须结合现场数据进行专门的工艺设计,相应采用最经济的工艺方法和设备,否则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环保设备在污染源中的工作条件有较大差异,相当多的设备在室外、潮湿条件下连续运行,要求设备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的控制系统。有些设备在高温、强腐蚀、重磨损、高负载的条件下运行,要求设备应具备耐高温、耐腐蚀、抗磨损、高强度等技术性能。
(详见附件)
原标题: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征求《辽宁省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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