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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开征求《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2022/11/24 14: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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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关键词: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导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23日发布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
  关于公开征求《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为规范和引导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提高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率,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我厅研究起草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厅。
 
  联系电话:0531-51798203
 
  联系邮箱:daqichu@shandong.cn
 
  附件:
 
  1.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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