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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2/11/29 9: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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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畜禽养殖污染污染物排放
导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修订工作,公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浙农牧发〔2022〕9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修订工作,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政府文件”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张峰;电话:(0571)28869192;传真:(0571)28869121;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电子邮箱:382022125@qq.com。
 
  浙江省环科院  卓明;电话:(0571)87989041;传真:(0571)87999782;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邮编:310007;电子邮箱:zhuoming2000@163.com。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钱塘区、金华市金东区、江山市农业农村局、省畜牧产业协会、省养猪行业协会、省家禽业协会、省奶牛业协会、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畜牧兽医和饲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晓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传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浙江华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蓬集团有限公司、象山怡家农场、象山文杰大白鹅养殖有限公司(沙岗基地)、徐乾盛鹅场、宁波市镇海绿翔畜禽养殖场、嘉兴立华畜禽有限公司谈桥种鸡场、武义裕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和盈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佳德祖代种鸡场、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凤山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泰顺县一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平阳县挺志温州水牛乳业有限公司、临安区云林种养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钱江水禽驯养繁殖场、浙江国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欣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市北山牧业有限公司、浙江长兴一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怡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富源种猪有限公司、龙游县宝塔种猪牧业有限公司、仙居县达养种养殖合作社、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试验场、金华家农两头乌种猪场、浙江建兵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丽水市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德市征蓬生猪养殖场、杭州水丰养殖有限公司、平阳县益祥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杭州大观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浙江美保龙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浙江宝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吉正新牧业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华晟牧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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