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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始招标

2022/12/2 11: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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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键词:工业污水处理厂
导读: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预算金额为34484.12万元。
  近日,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预算金额为34484.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184.12万元;勘察设计费用300.00万元)。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12GC2022SZ8336001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20610号
 
  一、项目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二、招标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用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的模式,项目占地面积约85亩,工程设计总规模为5.0万m3/d,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工程,土建规模5.0万m3/d,设备安装规模2.5万m3/d,预留二期设备基础,本工程采用“一级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三级深度处理+强化深度处理+污水消毒处理”工艺路线。
 
  建设内容包含:细格栅/调节池/进水泵房、混凝沉淀池、改良型A2O生物池及污泥泵房、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V型滤池及提升泵房、树脂除氟车间、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出水泵房、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及泵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加药间1、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进出水在线监测房及危废仓库、除臭装置、臭氧发生间、机修间及加药间2、管理用房、门卫、厂区道路、景观绿化、总图交通、海绵城市、管线综合、电气自控等配套工程。本项目厂外尾水管东起芜湖新芜经济开发区污水厂拟建出水泵房,沿南湖路南侧敷设至汪溪路西北折,期间先后穿越芜宣大道、新芜大道、汪溪路(南延段)。管道北折穿越南湖路后沿路北向西敷设,最终尾水排至汪溪坝河,尾水管管径DN1000,采用球磨铸铁管和钢管,埋地敷设。
 
  2、项目估算价:34484.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184.12万元;勘察设计费用300.00万元)
 
  3、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招标: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推荐3-5名定标备选单位(若有效投标人为3至20名(含本数)推荐3名定标备选单位,若有效投标人为21至50名(含本数)推荐4名定标备选单位,若有效投标人为50名以上推荐5名定标备选单位;定标备选单位公示顺序不分先后(不分名次),具体按定标备选单位名称的拼音顺序依次进行。),并列明各定标备选单位的强项、弱项、风险、履约表现,再由定标委员会按评定分离程序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4、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运营负责人:拟委任运营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兼任。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7、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8、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9、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可以承担本项目运营职责。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设计、施工及运营的职责分工,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
 
  (5)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方盖章外,其余内容仅须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9:00至2022年12月15日09: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5日0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2、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原标题: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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