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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出炉

2022/12/6 9: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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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危险废物危废处置
导读:2022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为指导和推进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统筹布局和建设,推动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量总体匹配,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2022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
 
  据悉,2020年,广西全区共产生危险废物325.25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283.32万吨,社会源危险废物37.88万吨,医疗废物4.05万吨。2020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总计283.32万吨,自行利用量186.35万吨,自行处置量64.76万吨,委托利用/处置量51.09万吨,年贮存量21.69万吨(利用处置量含往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量)。
 
  《规划》指出,目前,全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约为利用能力的20%,焚烧处置量约为焚烧能力的2.7%,填埋处置量约为填埋能力的8.6%,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严重过剩。结合“十四五”危险废物产生量增长预测,到2025年末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仍将富余。基于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全区存在利用处置缺口的危险废物类别主要为电解铝大修渣、含砷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
 
  《规划》提出,通过政府引导、科学规划,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结构,合理布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补齐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到2025年底,建成与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总体匹配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体系,培育一批国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全面提升我区危险废物监管效能,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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