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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2022/12/7 1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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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政府门户网站
关键词:碳达峰双碳低碳节能
导读:《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于日前印发,《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碳达峰基础支撑逐步夯实。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加快调整,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碳达峰基础支撑逐步夯实。
 
  全文如下:
 
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全省碳达峰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先立后破,以结构调整为关键,全面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保障,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加快调整,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碳达峰基础支撑逐步夯实。
 
  “十五五”期间,经济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节能降碳能效提升、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居民生活绿色低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金融支持降碳、梯次有序碳达峰等“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一)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行动。
 
  立足我省能源资源禀赋,统筹处理好控煤减煤和安全保供的关系,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转型升级。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用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合理控制煤电利用小时数,推动煤电由主体电源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变。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持续压减散煤消费。实施煤炭深加工战略,加大原煤入洗率和精煤产品开发力度,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采煤沉陷区等未利用空间,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加快工业园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屋顶光伏建设,有序推动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光伏+”项目。积极开发风电资源,在皖北平原、皖西南地区建设集中连片风电,持续推进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建设。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发展生物质能发电、清洁供热、热电联产、生物天然气。在光伏、风电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3.推动油气高效利用。提高成品油供应保障能力,打通“北油南下”输送通道,提升管道输送比例。推动石油消费保持在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推进天然气入皖战略气源通道、省内天然气干支线管道建设,提高城镇天然气管道覆盖面。依托芜湖、滨海等LNG接收站,集中建设省级储备调峰设施。加快推进两淮煤系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煤层气规模化抽采利用,提高10%以下低浓度瓦斯利用率。推进下扬子地区页岩气勘探开发,推动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非常规天然气入网。到2025年,天然气供给和消费量超过120亿立方米,到2030年达到200亿立方米。
 
  4.积极争取清洁电力入皖。加强与西部地区能源电力合作,推动吉泉直流尽快形成满送能力,力争陕西—安徽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2025年建成投运,力争第3条“外电入皖”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2030年前建成投运,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不低于50%。优化存量准东直流输电通道送电曲线,稳步提高存量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完善长三角特高压交流环网和省际联络线,提升省间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到2025年,省外绿电受进规模达到210亿千瓦时左右。到2030年,省外绿电受进规模达到550亿千瓦时左右,全社会绿电消费比重达到34%。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直流配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优化源网荷储配置方案,通过虚拟电厂等一体化聚合模式,调动负荷侧调节能力,提升电力设施利用效率。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推动合肥等重点城市建成坚强局部电网。合理配置储能,积极推进风光储、风光火(储)一体化等多能互补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打造长三角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积极推进电力需求响应,到2025年形成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响应能力。
 
  (二)节能降碳能效提升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争取国家能耗指标单列。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强化能耗强度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落实责任,优化评价考核办法。加强节能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2.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工业窑炉、锅炉、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压缩机、换热器等设备为重点,持续推进能效提升。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开展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强化重点用能设备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
 
  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空间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推动芜湖数据中心集群高能效、低碳化发展。优化用能结构,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其中芜湖数据中心集群不高于1.25,逐年提高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节能5G基站推广应用。
 
  (三)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行动。
 
  以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和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为引领,积极做大新兴产业增量,优化传统产业存量,推动高耗能行业尽早达峰。
 
  1.加快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十大新兴产业,促进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到2030年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00家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50家以上,绿色工业园区30家左右,打造省级绿色工厂800家以上。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用工业互联网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推动产业模式创新,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新业态。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等服务业,积极培育平台经济、节能环保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进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建设,认定一批省级“两业融合”试点。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到2025年新增省级服务业集聚区200家左右、集聚示范区50家左右。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要求,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有序退出低效产能。优化水泥原料构成,逐步提高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促进水泥减量化使用,推广新型凝胶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推进水泥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加快富氧燃烧等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非化石燃料替代,鼓励使用生物质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一企一策”推动海螺集团等重点企业节能降碳。
 
  4.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优特钢产品和钢铁新材料,提高钢铁产业链附加值。推进燃煤窑炉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钢铁企业煤气发生炉。有序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转型短流程工艺。探索天然气直接炼铁、高炉富氧冶炼、氢冶炼、冶金渣余热回收及综合利用等前沿技术应用。有序推进钢化联产,促进产业协同降碳。
 
  5.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引导化工企业向产业园区转移,提高集聚发展水平。优化原料结构,推动原料轻质化。引导石化企业“减油增化”,合理平衡油品、烯烃、芳烃关系,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石油炼化副产物高效利用。鼓励天然气代替煤炭作为燃料,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促进淮南、淮北等煤化工基地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6.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控制铜、铅、锌等冶炼产能。推进再生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发展,加强铜、铝、铅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永久不锈钢阴极电解、先进双闪铜冶炼、高端碳阳极制备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加快淮北陶铝新材料和铝基高端金属材料、铜陵铜基新材料等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阜阳再生铅产业。
 
  7.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明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界定标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和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在建项目,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和建设的存量项目,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落实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差别化信贷、价格等政策。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大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交通工具,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政府公务用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中,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100%(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除外),其他区域不低于80%;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到2025年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量年均增长10%以上。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电动车辆设备占比达到25%以上,到2030年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2.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融合建设,并做好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协调。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优化城乡物流配送节点网络,发展集约化配送。规范发展网络货运等新业态,优化分散物流资源供需对接,提升物流规模化组织水平。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提高土地、岸线、廊道、空域利用效率。建设绿色公路,新开工高速公路全部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引导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有条件的农村公路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创建绿色港口,积极推动沿江、沿淮内河港口绿色转型。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低碳、零碳枢纽场站。到2025年,充电桩总量达到30万个以上、充电站达到4800座,换电站达到200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
 
  4.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自行车专用道、行人步道等慢行系统建设,构建“轨道+公交+慢行”网络融合发展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推广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行模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提升站点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探索共享交通新模式。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
 
  (五)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建筑领域全过程绿色低碳转型。
 
  1.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化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部执行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达到一星级及以上。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打造长三角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快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建材循环利用。
 
  2.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定既有建筑专项改造计划,开展基本信息调查,完善节能改造标准,分类制定居住、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指标。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推动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老旧供热、供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建立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探索实施基于限额指标的建筑用能管理制度。加强建筑拆除管理,杜绝“大拆大建”。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加快合肥国家级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一批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示范建筑。到2025年,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6亿平方米,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50%。
 
  (六)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
 
  以实施一产“两强一增”行动计划为引领,深化农业绿色转型,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提升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能力。
 
  1.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打造一批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培育优质粮食、畜禽水产和特色产品良种。以增汇型农业技术研发为重点,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加快农机更新换代,调整优化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等支持政策,逐步淘汰老旧机械。到2025年,大型复式智能高效机械占比达到30%。加快构建现代水产养殖体系,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等渔业生态健康养殖。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
 
  2.提升农田固碳能力。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实施保护性耕作,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还田和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选育推广低排放水稻品种,优化稻田水分管理,降低稻田甲烷排放。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
 
  3.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建设清洁低碳转型。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实施“气化乡村”工程,扩大农村天然气利用,推动城市天然气管网向周边乡镇和农村延伸。统筹保障农村电力供应和汇集消纳新能源电力,建设新型农村电网。
 
  (七)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行动。
 
  坚守生态安全底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大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与固碳能力协同保护,防止林草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稳定现有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优化土地要素资源配置,盘活利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体系,形成高效集聚的城镇空间格局。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强林木良种培育选育,推广高固碳树种。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带动作用,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推进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和皖南、皖西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打造合肥骆岗中央公园,把马鞍山打造成长三角“白菜心”,把巢湖打造成合肥“最好名片”。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五大森林”行动。强化重点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以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区为重点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持续开展环巢湖周边等重点区域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全省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开展林草湿数据与国土调查数据融合工作,构建无缝衔接的林草湿数据、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开展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推进林业碳汇方法学研究和乡土优势树种固碳能力研究。实施碳汇本底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引导资源禀赋较好的区域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加快黄山市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支持黄山市等有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八)居民生活绿色低碳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将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适时曝光负面典型。引导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制定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会员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环境责任意识。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统筹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推出一批绿色低碳典型。鼓励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低碳产品专区,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国有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费。加强全链条粮食节约,坚决遏制餐饮消费环节浪费。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探索推广碳普惠产品。
 
  3.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类分级对党政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培训,深化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九)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持续下好创新先手棋,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等科技创新专项,采取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方式,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火电机组掺氨燃烧、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氢能安全利用、新型储能、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领域,深化应用基础研究,降低应用成本。
 
  2.强化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建设,争取纳入国家能源实验室基地体系。加快组建环境研究院。高标准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牵头组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培育引进一批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推进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和示范性能源学院建设,加快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相关学科建设,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联合培养碳达峰碳中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安徽创新馆作用,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绿色技术大市场。建设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库,引导各类市场化基金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基地。适时发布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三首”产品需求清单,调整“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在钢铁、水泥、电力等行业开展低成本、低能耗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示范,加快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十)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1.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一园一策”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建设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20%左右。
 
  2.加强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深入推进淮南、淮北、马鞍山、阜阳、亳州、宣城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合肥、铜陵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合肥及沿江、沿淮城市创建“无废城市”。支持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井下填充、生态修复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3.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引导回收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实施废钢铁、废塑料、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大幅减少商品零售、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不合理使用。加快推进以清洁焚烧为主要方式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到2025年,全省设区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十一)绿色金融支持降碳行动。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引导资金要素向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聚集,提升金融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聚焦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领域,建立绿色低碳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对接,引导金融机构为碳减排重点领域具有显著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建设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服务机构名录库,培育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
 
  2.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稳步提高绿色贷款占比。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票据、碳中和债等金融工具,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推出与企业排污权、碳交易权相挂钩的绿色信贷产品。在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中标识绿色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拓展绿色项目的保险服务路径。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扩大融资担保需求。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3.完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修复和信息披露机制,探索建立企业“碳账户”,引导银行机构实行差别化绿色信贷管理。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协调,有效防范绿色金融领域风险。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十二)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引导各地区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碳达峰目标。各设区市要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从实际出发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较轻、能源结构较优、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决不走依靠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地区和资源型地区要把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力争与全省同步实现碳达峰。生态资源丰富地区要严格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导向,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2.上下联动制定地方碳达峰方案。各设区市要按照全省总体部署,结合本市资源环境禀赋、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等,不抢跑,科学制定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各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各市自行印发实施。
 
  3.适时开展试点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围绕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居民生活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适时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市县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总结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政策保障
 
  (一)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核算体系。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及时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适时制定和修改我省相关法规。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按照国家部署,完善我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发挥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安徽分中心作用,加强温室气体和碳源汇综合监测评估。
 
  (二)落实财税价格政策。统筹各领域资金,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严格落实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鼓励用户削峰填谷。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
 
  (三)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国家部署,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推动我省碳汇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探索建立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协调。
 
  (四)推进能源综合改革。坚持系统谋划、全面推进,统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增强能源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倒逼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方面,积极推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争创国家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省。聚焦能源低碳转型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着力推动一批重点改革事项落地,加快长丰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县建设。支持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能源综合改革,鼓励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试点示范,实施一批试点示范项目。
 
  (五)深化开放合作。深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等领域的区域合作。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抓实长江“十年禁渔”,积极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依托安徽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探索开展有利于绿色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进出口规模。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光伏、新能源汽车、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等领域合作,推动我省新能源技术和产品“走出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统筹做好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5个领域碳达峰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本领域碳达峰工作。工作专班分别由相关领域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员由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分别设在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本领域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领域碳达峰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落实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考核评估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褒扬激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设区市要建立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原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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