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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黄南州反馈督察意见

2022/12/16 8: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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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生态环境
关键词:环保督察环境保护
导读:督察组要求黄南州加快实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集中攻坚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荒漠化土地系统治理,严格草畜平衡管理,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等。
  2022年12月15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黄南州情况反馈会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政协副主席、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张文魁同志出席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督察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郭竟世通报了黄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州委书记朱战民作表态发言,副州长更智才让主持会议。
 

 

  督察组认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黄南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以中央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高质量全力打造“山水黄南”,加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订完善林木管护、水资源保护、草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率先创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先行示范州,2021年黄南州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河南县入选全国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督察组指出,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以及群众期盼及黄南州特殊的生态区位相比,黄南州在生态保护优先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督察组要求,黄南州委州政府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融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标准高质量的问题整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分析全州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短板弱项,紧密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加快实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麦秀自然保护分区监管,加大黄河干支流岸线管理,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集中攻坚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荒漠化土地系统治理,严格草畜平衡管理,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严格管理水资源,用好水资源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生物多样性和林草生产力水平,守护好“三江之源”,保护好“中华水塔”。针对督察发现问题,要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问题整改。对失职失责问题,要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组组长张文魁在讲话中强调,黄南州委州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上来,将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扎扎实实开展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强化落实责任,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坚决禁止整改“一刀切”。要确保整改成效,建立完善督察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夯实基础,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南州委书记朱战民表示,督察组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各部门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着“厚爱黄南、保护干部、促进工作”的原则,从更高层次、更宽视野上为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和督察组对黄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黄南干部的警醒和爱护,对黄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和鞭策,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州上下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提升对“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的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积极融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生态功能和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继续实施好三江源保护和建设、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定不移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擦亮“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块金字招牌。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黄南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州法院、州检察院负责同志,州委有关部门和州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县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州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原标题: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黄南州反馈督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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