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 2022/12/19 9: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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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贾良清向媒体介绍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情况。
省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潘繁,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谢贤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刘晓锋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李祥龙主持。以下为答记者问实录:
我是安徽交通广播记者,请问“十四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贾良清总工
“十四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围绕“对标沪苏浙、服务创一流”的总体目标,全面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具体如下:
一是完善一张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质量监测全覆盖,建成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各要素,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是提升两项能力。大幅提升智慧监测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优化全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加强监测信息协同共享,大幅增强数据信息整合利用、深度挖掘能力,监测、评估、监督、预警一体推进。
三是强化三类监测。强化前瞻研究监测,开展温室气体监测、碳监测评估、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和新型污染物监测研究。强化预报预警监测,建立大气短期精确预报与中长期趋势预测相结合的预报业务体系,推进省内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逐步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和生态风险预警研究。强化追因溯源监测,探索建立数据溯源分析模型,主动发现环境质量超标及污染源排放异常,快速精准定位污染源头。
四是健全四大体系。健全科学高效的监测制度体系,推动出台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完善配套监测制度。建成先进完备的监测技术体系,促进手工、自动、遥感和移动等多种监测方式相融合。完善数据保真的监测质控体系,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建立科技引领的监测人才体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结构合理、专业均衡、管理完备、技术精湛的监测人才队伍。
我是安徽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记者,刚刚通报中提到查处社会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的相关情况,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在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方面还会有那些举措?
潘繁处长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监测任务日益繁重,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应运而生、蓬勃发展,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下一步我厅将推动监管与服务相融合,全面提高全省环境监(检)测机构发展水平。
一是学习沪苏浙,持续推动制度和政策创新,出台《安徽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现以非现场为主的全覆盖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的分类监管。
二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推动“为民惠企”活动走深走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监(检)机构技术培训,加强技术交流,发现培养人才,提高环境监(检)测机构业务能力。2023年拟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技术比武,鼓励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积极参与,达到练兵提技的目的。
三是促进自律,鼓励相关协会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制定自律公约、服务标准等自律规范,组织开展能力评估、业务培训、技术比武、能力验证等活动,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和业务技术能力。
四是推动做大做强我省检测机构,通过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实现分类监管、无事不扰,探索信用评价结果与长三角各省互认机制,鼓励省内检测机构参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环境监测业务。
我是中安在线记者,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在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方面有哪些打算?
刘晓锋副主任
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是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的服务水平。我厅将依托“数字江淮—智慧环保”平台,大力推进智慧监测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感知能力。强化业务系统整合协同和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监测数据关联分析,改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产品供给。
一是加强监测业务与质量管理能力建设。构建全省统一、全面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监测业务与质量管理系统,实现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16个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活动的全要素溯源传递和全过程质量控制。
二是搭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接入各类自动站监测数据,增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汇聚、治理、融合、存储、展示能力;全面整合各类监测数据管理和分析评价系统,实现各要素监测数据全面数字化管理,提升监测数据深度挖掘、融合应用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三是实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提升项目。提升短临精细化预报和中长期趋势预报能力,完善O3和PM2.5预报技术体系。对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高性能计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扩展遥感等监测新技术在预报预警系统中的业务化运用。采用数值模拟和GIS等技术手段,解析二次污染物的前体物来源。
我是安徽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生活污水治理一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点和难点,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和监测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谢贤政处长
近年来,我省建成一批乡镇和农村集中式(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工作,确保“设施完好、管理规范、运行稳定、治理有效”。
一是规范设施标识。建立统一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编码,形成全面详实的集监管、监测于一体的清单。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附近醒目位置设立标志,标明设施编号、名称、处理规模、处理工艺、排放标准、责任主体、联系电话等。
二是规范运维管理。鼓励以县域或片区为单位整体委托第三方进行运维。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督促运维单位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维护、校验、检修,建立维修保养记录,确保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对擅自停运、偷排、超标排放、污泥处置不规范、数据造假等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规范监测行为。将全省日处理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质监测工作纳入年度全省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每年组织对20%的设施开展执法监测。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对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予以劝阻,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加强宣传,引导村民不乱排生活污水,及时清理垃圾、沟渠淤泥等,共建共享农村优美环境。
主持人
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大家!
编辑:刘宇
原标题:答记者问实录 | 2022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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