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亿!龙岩市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 2022/12/19 1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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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关键词:污水提升治理
近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标志着龙岩市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特许经营项目开始公开招标。
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特许经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以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第9次)批准实施,其中龙岩市永定区全域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已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22]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授权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合作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岩市永定区。
2.2 项目内容:
(1)新建项目:龙岩市永定区全域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项目对永定区全域范围内污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①凤城城区整治65个入河排污口,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维修置换约55公里(主要采用DN300~DN800HDPE缠绕管及双壁波纹管);②下洋、湖雷、抚市等18个污水处理厂(站)提升改造,改造乡镇污水管网约100公里(主要采用DN300~DN800HDPE缠绕管及双壁波纹管);③虎岗镇、高陂镇、坎市镇等 21个乡镇中的129个涉农行政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改建污水处理设施32座,铺设污水主管约210公里(采用管径DN200 ~300HDPE),铺设DE160UPVC接户管约635公里,设置检查井约25200个,升泵站8座,设置智慧监管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2)存量项目:
①存量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项目,项目范围23个乡镇,龙潭镇、抚市镇、堂堡镇、湖雷镇、仙师镇、峰市镇、湖坑镇、下洋镇、高头镇、城郊镇、西溪乡、坎市镇、高陂镇、虎岗镇、培丰镇、岐岭镇、金砂镇、洪山镇、古竹乡、大溪乡、陈东乡、湖山乡、合溪乡2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其中城郊镇、西溪乡2个乡镇生活污水接入永定第一污水处理厂,坎市镇、高陂镇2个乡镇生活污水接入永定第二污水处理厂,其余乡镇均各建1座污水处理设施,共计19座,处理规模100m3/d~3000m3/d,合计总规模10680m3/d;23个乡镇已建主支管长度约100.421km。
②存量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包含永定第一污水处理厂和永定第二污水处理厂。永定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城郊镇古一村,设计规模为2万m3/d;永定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坎市镇清溪村,已建规模1.5万m3/d。
2.3 投资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137110万元,其中新建100630万元,存量36480万元,具体如下:
(1)新建项目投资规模:新建项目总投资为10063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0504万元,设备费4620.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27.02万元,基本预备费4291.55万元,建设期利息5886.86万元。
(2)存量项目投资规模:存量资产规模约36480万元,最终的存量资产价值以中标人和实施机构共同委托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或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并经区政府同意后的金额为准。存量项目待其满足转让移交条件且确定资产现状后,项目公司向原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存量资产价款,并办理存量资产移交手续。若存量项目设施设备需要系统整改以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的,由项目公司负责整改,整改方案应报请实施机构书面同意后实施,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额。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合作方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准。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中“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若中标人具备本项目施工相应资质的,则由中标人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直接实施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任务。
2.5 所处阶段:本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取得政府会议纪要批复。
2.6 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新建项目的建设期5年,新建项目的建设期从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至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或污水处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出水水质满足约定的标准)之日,正式运营期为25年,正式运营期从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或污水处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出水水质满足约定的标准)之日起25年;存量项目的运营期自存量资产转让移交给项目公司之日的次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不超过30年。(注: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即为本项目工程的建设期起始之日)
2.7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注册住所(龙岩市永定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项目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质,中标社会资本方单独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设立后十(1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基于《特许经营协议》的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并负责提供满足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
2.8 资金来源:本项目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方需提供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应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资金需求计划和建设进度足额逐步到位。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建设进度按时足额到位,若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注入,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以保证项目及时建设完工和运营。政府方不为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9 质量要求:
(1)公共产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龙岩市等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闽建村〔2019〕2号)。
(2)公共服务: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其中①农村污水:出水水质执行《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地方标准;②乡镇污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③城区污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④水污染排放控制指标要求详见《特许经营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的单位须满足相应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资比例不得为0%。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17:00:00至2022年12月30日08:00:00,登录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2年12月30日08:0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原标题:13.7亿!龙岩市永定区全域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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