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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缺水地区的“河湖治理”经

2022/12/28 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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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重庆市河长办公室
关键词:河湖治理河长制
导读:重庆市璧山区是中国西部典型的重度缺水地区,在深入推进河长制过程中,璧山区坚持与水共生、依水发展的理念,因“源”施“控”、因地施策,突出重点、强化考核,治污治水取得实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15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们将陆续推出他们的典型经验,以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重庆市璧山区是中国西部典型的重度缺水地区,区内无过境河流和外来水源,辖区内有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3条主要河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3.4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556立方米,仅为重庆市的1/3,全国的1/4。
 
  在深入推进河长制过程中,璧山区坚持与水共生、依水发展的理念,因“源”施“控”、因地施策,突出重点、强化考核,治污治水取得实效。璧南河两河口国控断面水质2020年度平均值首次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考核要求。2021年,璧山区全区流域首次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璧南河两河口国控断面均值达地表水Ⅲ类水质考核要求,璧北河平滩市控断面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璧南河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璧山区也先后荣获“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区城市”等“国字号”称号。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压实责任
 
  严格按照《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精神要求,璧山区坚持以“谁管理、谁负责”为导向,以成效为目标,深入推动河长履职尽责。
 
  一是创新河长“树状”责任制。璧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总河长,细化明确34名区级领导分别担任34条区级河流河长和94座水库库长,69个区级河长牵头责任单位和15个乡镇(街道)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构建责任矩阵,创新建立河长制责任“树状图”,向下延伸建立库长、塘长、泵长、口长、点长制度,细化分解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治责任,把3200余名干部点对点“绑定”到全区1.5万余个污染点源上,在这“树状图”中,从“树干”“树枝”到“树丫”上的河长、塘长、水泵长、口长或点长,都有相应的“责任田”和具体的责任要求。全区所有的河流和塘库堰,以及污染点源的生态管护和治理,都有责任人,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
 
  二是推动河长尽职履责。及时做好换届后河长制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换届后河长制衔接交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确保河长工作不断档;认真贯彻落实第1、2、3、4号市级总河长令,制定《重庆市璧山区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夯实河长专项责任,加快推进“污水三率”提升基础工程建设;每月对各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检查,未完成的按照考核规定进行扣分。
 
  坚持要素导向,精准实施策略
 
  重庆市璧山区围绕“源头、设施、科技”三要素,精准施策,组合发力,全面治污。
 
  一是聚焦源头截污。推出“河外截污、河内清淤、外域调水、生态修复”治河模式,持续加大整治水质不达标水库、山坪塘、养鱼池的力度,目前,水库、山坪塘水质地表水IV类及以上占比分别达到93.3%、97.25%;关停“小散乱污”、涉水企业364家,整治1482家;关停畜禽养殖场564个、达标整治165个,关停屠宰场13个;完成24.1万亩次生物肥料和生物农药试验示范区管控种植业污染源头。
 
  二是着力水生态设施建设。近两年来,先后投资20亿元,分3批次改造污水管网800余公里;加强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集中运行管理。通过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创新开发运用“智慧河长”系统,对全区约1.5万个污染点源,在“三河”干流交界断面、所有污水处理厂、养殖场、部分企业等重点场所领域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且配备无人机巡航,实现污染源排放和水质实时动态监控,整合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全流程,做到闭环式管理、科学高效治污,2021年发现并交办问题895个,整改完成895个,全部整改完成。
 
  坚持考核导向,精准追责问责
 
  坚持考核促发展、考核出实效的理念,创新河长制考核机制,做到奖惩有力,赏罚分明。
 
  一是出台考核办法。启动“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治理方案,制定《璧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三河”流域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办法》《“三河”流域水质改善考核办法》等多个考核办法,设立河长制工作“一票否决制”,让制度“带电”“长牙”。
 
  二是加强督察暗访。每月对全区生态河长工作开展拉网式督查暗访,将巡查暗访发现交办的问题纳入河长督查督办党政信息内网OA系统,建立河长工作问题整改台账,有力促进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销号,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当月考核依据之一。
 
  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将全区71个部门和15个镇街纳入河流水质考核,每月得分最后一名且河流水质未达考核目标的单位和连续两月生态河长工作考核最后一名的镇街向区总河长作出手写书面检讨。设置镇街交界断面和水质目标,每月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考核要求的,奖励镇街10万元,反之则扣减镇街财力10万元。
 
  原标题:重度缺水地区的“河湖治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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